壹、對下崗職工的補貼
企業破產,員工必然面臨再就業問題。因此,在企業破產中,解決好職工的就業安置問題,關系到破產能否順利進行,關系到社會矛盾能否順利處理。它是企業破產尤其是國有企業破產過程中需要處理的壹個重要問題,是壹個政府社會責任的體現。
對下崗工人的補償:
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壹般情況下,如果我們移除工作環境,我們需要向下崗工人支付壹些補償。賠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我單位工作的時間確定,每工作壹年應支付壹個月的工資。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公式:
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計算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年限超過12的,按12計算)。
2.因員工不稱職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計算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我建議妳應該和員工協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可能要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
第壹次計算工齡:
超過12年的工齡只能認為是12個月,小於等於實際計算的工齡。但是在改制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向上級國資委爭取更高的合理補償,有些公司如果員工工作年限超過12年,也可以爭取實際計算年限。
第二點是平均月薪的計算:
月平均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車補+通訊補貼+物價補貼+其他專項費用(如公司支付的未休年假、產假的補償金)/12(不含工會支付的節日福利)
當妳的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時,只能按當地上壹年度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如果妳的月平均工資沒有超過,就按妳的實際月平均工資計算。
二。對下崗工人的補貼
1.有條件支付生活費;
2.達到提前退休年齡後選擇退休;
3.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的個人不願意支付養老金。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支付規定:
1.工作30年以上的下崗職工(男、女),工作26年以上的本科生,工作27年以上的專科生,工作25年以上的研究生,每月領取基本生活費600元左右。達到“提前準退休”年齡後,可以選擇自行退休,也可以不退休;
2.如果我選擇提前退休,我將停止支付基本生活費,並按照我的退休工資支付。
3.如果我願意拿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自己停,直到我正式退休。
法律依據:
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壹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情形消失。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壹)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壹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壹年發給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