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參加高考的條件
下列人員可報名參加我市普通高考: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在身體條件上符合有關要求,同時還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廣東省深圳市戶籍,出生後第壹個戶籍登記在廣東(即身份證號前兩位為44)。
(2)具有我市高中學籍且實際在讀,父母壹方(或法定監護人,下同)屬於符合《粵優粵卡實施辦法(試行)》(粵府[2065 438+08]96號)的粵優粵卡持有人, 或經省級或地級市人民政府認定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粵優粵證的決定》的《廣東省引進人才廣東居住證實施暫行辦法》(粵府〔2003〕81號)自2018 12 1起依法廢止,不再適用。
(3)具有我市高中學籍並實際就讀,父母壹方屬於駐粵現役軍人。
(4)戶籍由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正常報名參加我市高考(可報考本科、專科)。
應屆畢業生連續三年在我市高中階段學校就讀(時間計算至2020年8月31日)並實際就讀。
應屆畢業生在高二開學前(截止日期為8月31,2065438)遷入我市並實際連續就讀,戶籍在高二開學前(截止日期為8月31,2065438)從外省遷入我市。
戶籍由外省遷入我省的,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2020年高考報名時,新生不受學籍限制,往屆學生不受畢業1年限制,可正常報名參加我省高考(可報考本科、專科)。
A.考生(含往屆畢業生)父母雙方均具有廣東省戶籍。單親家庭考生的監護人具有廣東省戶籍。
B.父母只有壹個廣東省戶籍,但確實在廣東省工作的考生(含往屆畢業生),能提供在我省穩定就業的證明(包括工作調動函、工商企業登記證、在廣東省社保和醫保繳納證明等,).
C.往屆畢業生從外省遷入我省18個月(截至2020年8月31),已參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
(5)具有我市高中學籍且實際在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要求的。
(6)具有我市高中學籍且正在實際就讀的港澳學生,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並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7)具有我市高中學籍且實際就讀的臺灣省省內學生,持有在臺灣省內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省居民居住證》。
(8)在我市定居,具有我市高中學籍並實際就讀,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中國人民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
(9)在我市內地就讀新疆高中班的畢業生,可報名參加我市普通高考,但不參加我省高考。
(10)在我市就讀的內地新疆職業學校畢業生,符合《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西藏、新疆職業學校促進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可報名參加“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
(11)在我市就讀的非高三學生,符合高校(中國科技大學、東南大學、Xi交大)少年班和數學優秀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資格的,可根據招生機構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單報考。如果考生需要參加文化課統考,考試成績只能作為進入大學低年級班或優秀數學班的錄取依據,不能作為錄取依據。
法律依據:
《廣東省2021高考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各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局機關相關處室,市局直屬相關機構(學校):
為做好2021年我市中考招生工作,進壹步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規範高中招生行為,根據《教育部關於進壹步推進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考二[2016]4號),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推進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深圳市教育局關於進壹步推進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8]4號)等相關文件, 現將我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和高中招生(含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下同)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壹.登記
(1)報名時間
中考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24日至31年3月24日。
(二)報名條件
1.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可報名參加我市中考。
2.符合條件的非本地戶籍員工子女可以報名。詳見《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3.高中的學生不允許註冊。
(三)報名方式和要求
1.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2021繼續網上報名,各學校要開放機房,為考生報名提供方便。
2.符合深圳市中考報名條件的學生和在市外就讀的初中畢業生通過互聯網提交報名材料,由戶籍所在地區(含新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設立的報名點進行審核並網上報名。
3.學校和報名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如有違反者,將嚴懲不貸,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 .各區(含新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報名點)要嚴格審核申請材料。不符合報名條件、以欺騙手段錄取的考生,壹經發現,取消其報考資格;已在錄取學校註冊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考試
(壹)考試科目、時間和成績介紹。
1.本市中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史道(合卷)、體育。
2.考試時間:
(1)體育考試於4月13日至30日進行。
(2)英語聽說考試時間為5月15至5月16。
(3)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卷)、歷史、道學。
考試將於6月26日至28日舉行。
(二)考試時間
註:高考科目全國統考時間表以教育部公布為準。如有調整,我省選考科目考試時間安排將作相應調整。
2021夏季高考美術、書法、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壹考試於2020年2月6日舉行。
(三)錄取工作
1.招生批次和誌願設置。
2021年夏季高考分為提前、本科、專科(高職)三個批次。
(1)提前批次。
提前批分為本科提前批和專科提前批兩部分。本科提前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錄取之前,專科提前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錄取之後,普通專科錄取之前。
本科提前批部分包括空軍試點院校、軍檢院校(含軍隊、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試點院校需進行政審、面試、體檢)、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參考)和批準設置的本科藝術類專業、批準設置的師範、農林、小語種等專業的非軍檢本科院校、本科層次的教師與衛生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
專業的高級部分包括高級學院和專業級別的特殊健康計劃。
誌願者設置。
部分院校提前批誌願設置:空軍試點院校設置1誌願;軍檢院校(含軍隊、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考院校需政審、面試、體檢)平行誌願10;獨立本科藝術院校(含參考)和批準類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統考+校考”誌願分別為1和1;批準的非軍事檢驗本科院校有師範、農林、小語種等專業20個平行誌願;本科教師專項計劃平行誌願10;本科衛生專項計劃有10平行誌願;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誌願1。
部分提前院校誌願設置:提前院校有5個平行誌願;在專家壹級的特別保健計劃中有10名平行誌願者。
(2)本科批次。
本科批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含地方專項、少數民族班和各類預科班)和藝術體育類本科院校。
誌願設置:普通本科院校(含地方專項、少數民族班和各類預科班)45個平行誌願;藝術體育類本科院校統考有20個平行誌願;藝術類本科院校“統考+校考”有兩個順序誌願;藝術類本科院校考試有兩個順序誌願。
(3)專科(高職)批次。
專科(高職)批次包括普通高校和藝術體育類院校。
誌願設置:普通高校45個平行誌願;藝體類院校統考有20個平行誌願;藝術院校考試有兩個順序誌願。
上述批次的各類高校均實行高校專業組招生模式,每個高校專業組包含6個專業誌願和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2.策劃。
高校按高校專業群在廣東編制招生計劃。高校公告計劃必須具體編制到高校專業組的所有專業。未分省計劃的特殊類型招生專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高校對物理、歷史兩個選考科目提出1要求,對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個選考科目提出不超過兩個要求。高校專業群由幾個考試科目相同、招生條件要求相同的專業組成。
(2)普通專業分為普通專業(物理)和普通專業(歷史)兩類,分別編制高校專業群和招生計劃。
(3)藝術、體育類專業要做好高校專業群和招生專業的統壹規劃,物理、歷史不分。
(4)壹個學院可以設立壹個或多個學院專業組,每個學院專業組可以包含不同數量的專業。同壹學院考試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可以位於同壹學院專業組,也可以位於不同學院專業組,但各學院專業組內各專業的考試科目要求必須相同。院校原則上應具有相同的專業要求(包括性別、身體條件、外語等。)在安排他們專業組的時候。
(5)除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需要單獨分組外,各批次專業(高職)只分為普通類(物理)、普通類(歷史)、藝術類三類(不分物理、歷史,按技術類分不同組)。
3.自願填寫報告。
(1)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誌願。除了強基礎計劃外,還將同時填報提前批、本科批、專科批三個批次,分別錄取。誌願填報的具體時間和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在高校專業組填報誌願,壹個高校專業組為獨立誌願和填報單位。可以填報所有可用誌願,也可以只選擇填報部分誌願。
(3)自願報告要求:
考生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結合自身興趣愛好和考試成績,合理選擇各批次合格誌願。在填報誌願時,壹定要認真閱讀相關院校的招生規定,了解招生專業對科目、身體條件、成績要求等方面的規定。考生因未認真閱讀高校招生規定,填報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誌願而未被錄取的,責任自負。
考生根據院校專業組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填報誌願。高校選修科目的要求分為首選科目的要求和重選科目的要求。首選科目要求從物理和歷史兩個科目中確定;復試科目要求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個科目中確定。
考生的首選科目必須符合大學對首選科目的要求。選擇物理的考生只能填寫物理科目組合下的院校和專業,選擇歷史的考生只能填寫歷史科目組合下的院校和專業。
復試科目要求。高校復試科目有四個要求:
壹、未提及復試科目要求的考生,如果符合優選科目要求,可以報考;
第二,如果需要1重選科目,考生必須選擇本科目後才能報考。學校專業要求化學科目的,符合優選科目要求並選擇化學的考生可以報考;
第三,如果需要兩個復試科目,且必須全部選考,考生必須同時參加這兩個科目,才能報考。學校專業要求化學、生物科目的,符合優選科目要求,同時選擇化學、生物科目的考生可以報考;
第四,如果需要兩個重選科目,但只需要選擇1科目,考生可以報考兩個科目中的任意1科目。比如學校某專業要求考生考化學或生物科目,符合優選科目要求且復試科目中有化學或生物科目的考生可以報考。
填報院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和地方專項計劃誌願的考生必須在公示合格名單上;填報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誌願的考生,須先取得相關高校專項招生資格,公示無異議,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控制線。院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不允許同時填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壹項填報。
同壹批次普通類和藝術類不得同時填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壹個填報。
請誌願者填寫報告。對未完成招生計劃並參與征集誌願的院校(專業),由省招辦統壹公布征集誌願資格線。高考成績在征集誌願資格線上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征集誌願。
4.歸檔原則。
各批次各類高校實行高校專業群錄取模式。普通類分為物理和歷史兩大類,單獨標記,單獨招生;藝術類和體育類不分物理、歷史,按計劃類別統壹標記,壹起招生。
(1)普通專業根據考生選擇的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全國統壹高考成績和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三門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選擇;藝術體育類專業以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全國統壹高考科目成績和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三次選考成績及相應專業技術等級成績為基礎,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選拔。備案時,省招生辦會向招生機構提供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使用辦法由招生機構在招生章程中明確。
(2)符合高等學校專項招生資格、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等特殊類型,且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控制線的考生,均報高校,高校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則錄取。
(3)不按省、專業安排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組,備案時不計入政策性加分。
5.分類和共享文件。
(1)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當合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比較“3+1+2”考試科目的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以較高者為準。
(2)“3+1+2”考試科目總成績(不含政策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安排:
排名1,比較語文加數學總分,高者優先;
第二,比較語文和數學的單科,高的優先;
第三,比較外語成績,高的優先;
第四,普通專業根據所選物理、歷史分為兩類,優先選擇高壹級的;比較藝體類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
第五,比較兩次復試科目中單科成績較高者,以較高者優先;
第六,比較兩次復試科目的單科高分,以較高者優先;
同時第七名和單科成績相同。
6.錄取原則。
(1)招生結束後,高校根據高校專業組招生結果進行專業錄取,錄取辦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全部填報完畢後,院校根據考生是否填報是否服從專業誌願調劑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只能按照考生所在院校的院校錄取原則進行。
(3)因不服從專業誌願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身體條件、學習成績、單科成績等)而不能錄取的考生。)會被院校辭退。
(4)特殊類型高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等錄取控制線。均按普通類(物理)和普通類(歷史)界定,參考往年文理類第壹或第二批院校招生計劃比例。主要用於高校專項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等具有相應文化成績的高校(專業)。
(5)同壹院校不同院校專業組之間的計劃不能調劑。如果學生人數不足,在征集誌願階段必須經過研究決定未完成計劃的使用原則。
三、春季高考
2021春季高考包括五種類型:高職院校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下簡稱“學考”)招生、普通院校以“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以下簡稱“3+證書”)招收中職畢業生、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初中畢業生五年連續招生和三兩階段招生。按照學業考試和3+證書入學考試執行本方案,其他三類入學考試另行通知。
(1)考試安排
根據學業考試安排,按照《關於做好2021 1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考〔2020〕131號)進行招生。3+證書考試安排按照《關於做好2021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普〔2020〕43號)執行。
(二)錄取工作
春季高考實行高校專業組招生模式。除3+證書本科批次和西藏新疆班外,每個專業組設置6個專業誌願,1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1.招生批次和誌願設置。
(1)分為普通類(不考慮物理和歷史)和藝體類(分為音樂、美術、舞蹈、廣播電視編導、體育五類,下同)。藝術體育統考類別由招生機構不同專業組區分)。普通類有20所院校誌願;藝術體育類高校10。普通類和藝術類不能同時填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壹個填報。
(2)3+證書分為本科和專科(高職)兩個批次。本科批次有1院校專業組誌願和1專業誌願,沒有是否服從專業調劑的選項;專科(高職)批次按考生類型分為35個專科專業組;有10高校專業群誌願分批退役軍人;西藏新疆班有1高校專業誌願和1專業誌願,沒有是否服從專業調劑的選項。
2.策劃。
高校要按高校專業群編制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要具體到每個專業。壹個學院可以設立多個專業組,每個專業組包含幾個專業,但同壹個專業只能在壹個專業組內。其中藝術類和體育類要按照音樂、美術、舞蹈、廣播電視編導、體育五個統考類別分組。
3.檔案錄取。
省招生辦根據生成的高校專業組數據,以高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結合考生填報的高校專業組誌願和考生總分排名,按照招生章程進行招生。如果考生不能被所報專業錄取,被調劑專業的考生只能調劑到專業組內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4.檔案整理與共享(不含3+證書本科批次)。
(1)根據春季考生高考成績綜合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崗位排名。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以較高者優先。
(2)語文、數學、英語科目總成績(不含政策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排列:
排名1,比較語文加數學總分,以高者優先;
第二,比較語文和數學的單科,高的優先;
第三,比較英語成績,高的優先;
第四名技術科目統考成績按藝術、體育專業進行比較,擇優錄取較高者。
第四,保障措施
(壹)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高考綜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及時研究解決高考綜合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風險防控和輿情應對,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平穩順利實施。要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的工作責任,建立工作臺賬,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階段工作按計劃完成,確保改革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狠抓落實。
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實國家和省高考綜合改革決策部署,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條件保障,加大人財物投入,大力改善高中辦學條件,大力推進標準化考點建設,逐壹落實考試報名招生各環節,特別是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夯實改革技術支撐。按照國家和省的統壹部署,精心組織模擬演練,開展適應性測試,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完善工作流程,切實為高考綜合改革平穩順利實施打下堅實基礎。
(3)加強宣傳和培訓
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增強政策公眾意識,面向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高校、高中和考生家長開展線上線下宣傳解讀和培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特別是優化服務水平,組織考生誌願咨詢指導,努力營造高考綜合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