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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劣藥品的最新標準和處罰

對銷售假藥和劣藥的處罰:

1.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藥品和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吊銷藥品批準證書,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對銷售假藥和劣藥的處罰:

1.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藥品和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5、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藥品和非法所得,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藥品批準證書》、《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

壹、假藥的定義是:

壹是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

二是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其他藥品冒充藥品。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藥品,以假藥論處。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本法必須經批準,但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銷售的。還有變質或者汙染的,根據本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以及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生產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劣藥定義:藥物成分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藥品,按劣藥處理:

第壹,沒有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

二是生產批號未標明或更改。

第三,超出有效期。

第四,不批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窗口。

綜上,銷售、生產劣藥造成法律後果的,危害後果輕微的,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後果嚴重的,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41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吸毒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142條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吸毒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藥品管理法

第壹百壹十六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吊銷藥品批準證書,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罰款;貨物價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十年內不受理相應申請;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是境外企業的,十年內禁止進口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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