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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排版格式

協議和合同屬於經濟文件的壹大類,兩者都具有法律效力,聯系密切。下面是我給大家帶來的協議的排版格式。歡迎閱讀。希望對妳有幫助!

協議排版格式第1條I .頁面格式及編碼

1,頁面設置

頁邊距上下2.5cm,左右3cm,標準字符間距,多行間距1.25。

2.頁碼編輯

頁碼設置在正文的開頭,頁碼的起始號為1,采用普通阿拉伯數字的形式,放置在頁面的底部和中央。

二、字體和字號

1,封面部分

包括合同號、合同名稱、合同簽訂方、簽訂時間。

1.1,合同號為黑體,4號,文字靠左對齊。

1.2.用兩行空行寫合同名稱,仿宋字體,1號,粗體,居中。

1.3,7-8行留白,其余用3號斜體,與合同名稱居中對齊。

2、主體部分

2.1.在段落前的空行寫下合同名稱,粗體,2號,居中,段落前後24磅。

2.2.下本書雙方基本信息,粗體,小三,樣式左對齊。

2.3.合同正文為宋體,小四字體,首行縮進2字,行距為1.25的倍數行距。

3、表格和說明

3.1.每張表都要有壹個標題,標題前後各有壹個空行,宋體,小四,加粗,放在表上方的中心位置。

3.2.表中文字為宋體五號,居中。

3.3.在表格正下方的空行中寫下表格的描述,使用宋體,5號。

3.4、同壹張表格盡量放在壹頁上。

4.結尾和簽名

4.1.合同正文寫完之後,空兩行,寫上字(下面沒有正文),第壹行縮進兩個字。

4.2.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書寫簽名,使用宋體和小思字樣,並在頁面兩側分別為雙方預留大致相等的簽名(蓋章)空間。

5.附件和附錄

如果合同末尾需要增加附件和附錄,應另起壹頁。

5.1.合同的附錄寫在附錄的起始頁,上壹行,下壹行,使用仿宋體2號字體,粗體,居中。

5.2.附件和附錄采用附件/附錄+阿拉伯數字的形式編號,附件編號仿宋體,3號加粗,文字靠左對齊。

5.3.附錄和附錄的標題為宋體、小三、粗體,置於附件正文/表格上方的中間位置。

第三,從句分層

1,第壹層是杠,比如第壹層。

2.二樓是1。

3.第三層是(1)

4.如果合同條款有很多層,可以再加壹層“印章”。

協議格式2甲方:地址:授權代表:

乙方:地址:授權代表:

鑒於:甲乙雙方正在就填寫項目名稱進行談判或合作,需要獲取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信息。因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1條保密信息的定義

任何壹方向另壹方明確標明或表明為保密信息的書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和資料(以下簡稱“保密信息”),但不包括以下信息和資料:

(1)已公開或將公開的信息,但不包括甲方和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未經授權的披露;

(2)任何壹方在向接收方披露之前已經知道的非保密信息;(3)任壹方提供的非保密信息,接收方在披露該信息前不知道信息提供方(第三方)已與非保密信息提供方簽訂了具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收方有理由相信信息披露方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該信息。

第二條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是保密信息的提供者和接受者,有保密的義務和責任。

(2)未經另壹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股東和董事)披露和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雙方還應敦促其代表不向第三方披露或透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除非保密信息的披露、公開或使用是雙方在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時,在正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法律或合同規定的雙方未來的義務)所正當要求的。

(3)雙方應將保密信息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各自的負責代表範圍內,這些代表需要為本協議規定的目的接觸保密信息。

(4)除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有必要披露,任何壹方均不得復制或仿造另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信息,或有意或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5)如果合作項目未能繼續進行或壹方出於某種原因退出項目,另壹方應在收到另壹方任何時候的書面要求後,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毀或歸還其擁有或控制的所有保密信息、包含或體現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其他材料及其所有副本,並敦促其代表銷毀或歸還給另壹方。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前提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資料的副本。

(六)甲方和乙方將敦促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擁有的類似資料的謹慎程度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信息的謹慎不得低於合理的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甲、乙方向另壹方或其代表披露保密信息,不構成向另壹方轉讓或授予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另壹方或其代表轉讓或授予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第三方許可的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權益。

第4條保密信息的保存和使用

(1)甲方或乙方有權保留必要的保密信息,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中承擔的法律、法規和義務時使用該保密信息。

(II)甲方和乙方有權使用保密信息為針對接收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及其事務相關的任何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和指控進行辯護,或回復與本協議及其事務相關的傳票、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

(3)在獲得另壹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披露副本發送給另壹方後,任何壹方均可根據要求在提交給任何對接收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收方有管轄權的城市、省、中央政府或其他政府機構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信息。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對於因本協議或本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事項、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進行仲裁。仲裁應使用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地點為深圳。

第六條協議的效力和有效性

(1)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 _ _ _ _ _ _ _ _ _年

(2)本協議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 _ _ _ _ _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

授權代表(簽字):_ _ _ _ _ _授權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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