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追溯系統就是在產品供應的整個過程中對產品的各種相關信息進行記錄存儲的質量保障系統,其目的是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時,能夠快速有效地查詢到出問題的原料或加工環節,必要時進行產品召回,實施有針對性的懲罰措施,由此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
國內外可追溯體系研究現狀
食品(農產品)可追溯體系,最初是由法國等部分歐盟國家,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生物技術食品政府間特別工作組會議上提出的,旨在作為風險管理的措施,在壹旦發現危害人類健康安全問題時,可按照從原料上市至成品最終消費過程中各個環節所必需記載的信息,追蹤流向,召回未消費的食品,撤銷上市許可,切斷源頭,消除危害,減少損失。在歐盟頒布的178/2002號法令中對有關食品的可追溯性、防止有害食品進入市場、食品業者的義務及進出口商的要求進行了規範。其中,把“食品的可追溯性”定義為:“對壹種食品在生產、加工、銷售等各階段的蹤跡均可追溯查尋”,即食品在整個生產和流通過程都可以找到蹤跡。該法案的實施使歐盟可追溯系統覆蓋了“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部食物鏈。
我國加入WTO後,農業生產在國內面臨著質量安全水平低,問題頻發狀況;在國際面臨發達國家利用其技術優勢,不斷設置新的技術性貿易壁壘,阻礙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局面。為徹底扭轉這種被動局面,國務院於2001年啟動了“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各地紛紛行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我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建設也就逐漸提到了議事日程。
北京市農業局為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界定生產與經銷主體責任,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建立了使用農產品(蔬菜)質量安全追溯系統。該系統主要功能是實現農產品生產、包裝、儲運和銷售全過程信息跟蹤。上海為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效管理,於2003年開發並建立了食用農副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查詢系統。該系統首次采用信息技術和條碼技術,實現生產監控、條碼識別和網絡查詢的系統管理和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質量控制。由中國農業大學和北京華芯同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中國肉牛全程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統,基於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和電子化管理技術原理,建立了肉牛生產全過程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成功實現了肉牛產品生產商、銷售商和顧客之間“面對面”的信息交流。
目前可追溯研究主要采取以蔬菜、水果、畜產品等農產品品種為重點,通過建立產銷銜接機制,推行農產品標識管理,以條形碼或者電子芯片為信息載體,按照信息可追溯、產品可追蹤的要求,在重點企業先行試點,逐步推廣。
目前建立全面可追溯體系尚存在的問題
目前推行和建立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取得了壹定成效,但由於我國各地區、各行業發展不均衡,要實現全程監控,建立全面可追溯體系,需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當前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尚未建立壹個統壹的國家追溯平臺。目前各地建立的追溯體系大多根據自身需要開展的,相互間缺乏溝通和交流,還不能相互兼容,往往是壹種產品在壹個區域內是可追溯的,到了另外壹個區域則實現不了追溯,即目前的追溯都是局域性、環節性追溯,還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面追溯。
(二)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目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主要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對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相關要求還沒有明確體現到法律法規條文中,這種情況使得可追溯的實施缺乏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保障。
(三)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和成本障礙。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實現可追溯的前提是獲得真實可靠的信息,而可靠信息的獲得是由生產者/企業提供添加的。如果提供添加信息的操作很繁瑣,會導致人工成本或材料、儀器成本提高很多,並在短期內難以看到回報的情況下,生產者/企業沒有動力去建設可追溯體系。
(四)標準體系不健全。當前,我國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滯後,與國際對接程度不高,而且多集中在生產環節,加工、流通、消費等環節標準較少,不能滿足全程追溯需要。
在質量安全示範區建立全面可追溯體系的初步設想
當前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形勢仍然嚴峻,維護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工作面臨很大壓力。探索實施區域化管理、開展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建設,是保障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擴大出口的有效途徑。在質量安全示範區建立可追溯體系,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
(壹)建立完善的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在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內,按照“公司+基地+標準+品牌+市場”五位壹體的要求,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工作模式,註重從源頭控制和基礎工作抓起,從標準化基地建設入手,實施全過程監控。按照“統壹配送、統壹整治、統壹指導”的工作思路,建立起農業化學投入品產、銷、用全程管理體系,對農獸藥經營店和藥物品種等實行審查備案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從源頭上杜絕違禁和假劣農獸藥流入市場。
(二)設定有效的追溯單元
針對農業生產方式多種多樣,組織化、標準化程度不壹的情況,科學設定有效的追溯單元,對那些標準化、組織化程度比較高的行業、產品和主體,把追溯單元設定到追溯到每個產品和每個責任人;對那些標準化、組織化程度比較低,在加工流通中,需要重新分割組合的產品,采用批次追溯的方式,在發生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後,可以迅速鎖定事故產品的來源和批次,從而為采取進壹步監管措施提供依據。
(三)健全完善標準化的產銷檔案
設計標準化的生產檔案模版,全面涵蓋生產者信息、生產檔案信息和產品管理信息,研發生產管理檔案的填報和管理軟件,為生產者提供生產管理信息的記錄和查詢服務,以便生產者檢查生產環節的操作情況,建立生產環節追溯管理能力;結合追溯條碼標簽加貼和追溯信息管理的需要,設計農產品追溯管理的包裝標識方案;構建標準化生產管理專家咨詢系統,為各個生產環節的管理提供指導性建議,提供農業標準化生產和管理水平。
(四)組織建立統壹追溯信息管理平臺
目前,各地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相互間兼容性差,總結各地經驗和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加以研究,建立全質檢系統的統壹追溯平臺,兼容各地的追溯體系,形成數據***享,逐步推廣。
(五)研究實用性更強,成本更低的技術
可追溯體系的建立離不開先進的科學技術,包括信息采集、信息轉換、信息傳遞、包裝標識等技術。目前由於小農戶生產模式,農產品附加值低,農業企業規模小,各生產經營主體承擔不起由於質量追溯需要而產生的過高成本,因此亟需開發推廣成本低、高便捷性,符合我國國情的追溯技術和體系。
(六)全面加強標準化工作
進壹步健全和完善食品(農產品)標準體系,加強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結合建立可追溯體系的需要,制定新的農業標準,加強與國際標準的對接,提高標準制定的科學性和適用性。加強農業標準的普及工作。目前,廣大農民的農業標準化意識不強,不能有效從根源上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可追溯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應進壹步加大標準的普及力度,強化農民的標準化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