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建立與預算安排有機結合機制。對績效評價結果較好的,在預算安排時繼續予以支持。屬於延續項目的,優先安排資金。屬於分期實施項目的,後續優先保障。對於達不到績效目標或評價結果較差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於不落實整改意見或整改不到位的,在預算安排時嚴格把關:屬於延續項目的,調減或取消預算;屬於分期實施項目的,暫停資金撥付;情節嚴重的,暫停項目實施,屬於壹次性項目的,對新增同類項目加強論證分析,確保資金使用更加高效。
三要建立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及公開機制。依托目前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壹方面,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給預算單位,要求其落實整改,並將評價結果在單位內部予以公示,保證本單位職工對預算信息和績效管理信息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另壹方面,要堅持監督導向,對社會關註度高、影響面大的民生項目和重點項目支出績效情況,逐步向人大和社會公開,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確保績效管理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