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學實施計劃
城關區招生辦法
(壹)學區的定義
1.海遊街道、海潤街道、劉莎街道的行政村和社區暫不按傳統學區劃分進行調整。
2.本實施方案中的市區:小學指海遊鎮中心小學(新湖小學)、縣實驗小學(外國語小學)學區內的社區和行政村;中學指的是海遊街道和海潤街道的社區和行政村。
3.海遊街、海潤街新建商品房以海遊街、文化路中軸線為界,東至海遊鎮中心小學(新湖小學)、海遊中學學區;西面(含廣潤小區)是縣實驗小學(外國語小學)和城關中學學區。
4.海潤街道陶頭村、於正村義務教育對象分別由頭坳小學、展顏小學、劉驁小學、海友中學接收。
(2)2014年秋季市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
學校名稱
班級數量
類別金額
總註冊人數
縣實驗小學
12
45
540
縣外國語小學
海遊鎮中心小學
12
45
540
新湖小學
三門縣初級中學
八
55
440
(其中體育藝術特長生8人,彩票60人)
海友中學
10
55
550
(其中,體育藝術專業10人)
城關中學
10
55
550
(其中,體育藝術專業10人)
(4)報名程序
城市義務教育學校,根據不同對象,按以下批次順序招生。
1.第壹批:符合下列條件的義務教育適齡人員,由相應的義務教育學校直接入學。
(1)具有城鎮戶籍的義務教育適齡人員(小學為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登記人員;初中是2014小學應屆畢業生)。憑戶口本和預防接種證(小學)到戶籍所在學區學校登記,接收學校負責匯總,並於7月15日前上報縣教育局。縣教育局在7月16前送至縣公安局,縣公安局在7月18前完成核實確認。6月14以後,已完成戶籍遷移的,除父母正常工作調動的隨遷子女外,回原戶籍學區報名。
(2)符合三門縣委、三門縣人民政府《關於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的若幹意見》(三門縣委[2065 438+02]3號)的,由所在單位於6月65日提供父母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居住證明)、預防接種證(小學)。
(3)在上壹年度實際入庫稅金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中,擔任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1年以上(2013,2065 438+0)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和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其子女需在市區學校就讀。用人單位提供父親(母親)身份證明、戶口本、就業證件、相關證明、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近3年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清單,於6月14前向縣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由縣教育局、縣經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工商局等相關部門審核(相關部門於7月65438日審核)
(4)省、市特色示範學校初中特長生參照縣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錄辦法,由學校組織報名,縣教育局組織專家評審組嚴格審查測試合格後予以錄取。
2.第二批:完成第壹批招生工作後,如有空余名額,符合下列條件的義務教育適齡人員,積極申請入學。在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通過搖號方式協調招生(包括初中和三所初中的搖號名額)。
(1)適齡兒童非城鎮戶籍,但父母為城鎮戶籍,憑戶口簿、結婚證或出生證明。
(2)父母在市區有房(房產必須是住宅或商業,產權人與* * *不是直系親屬的,只能接受其中壹方申請)。報名時需攜帶戶口本和房產證(正在辦理房產證的商品房需提供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銀行借款合同、銀行資金發放證明),統計日期為2014年6月之前。經縣教育局匯總後,於7月16日送縣公安局、房管所,相關部門將於7月18日前完成核實確認。
(3)在縣實驗小學(縣外國語小學)、海遊鎮中心小學(縣新湖小學)取得近3年連續學籍但無城鎮戶籍的畢業生。
3.第三批:完成第二批招生後,如有空余名額,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對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繼續進行搖號招生。
(1)父母有三個戶籍的適齡兒童,在市區從事經營、開辦企業滿三年的,須提供戶口簿和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企業股東的,還需提供縣工商局出具的企業基本信息表)。
(2)父母有三個戶籍、在城鎮工作且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三年的適齡子女,須提供戶口簿、相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近三年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清單。
4.未能參加搖號的,以及其他隨遷子女在本地區經商、企業、外來務工人員的,可積極申請,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近入讀市內義務教育學校。
(5)時間安排
1.註冊時間
(1)7月14日,第壹批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學生在其所在學區辦理註冊手續。
(2)第二批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學生於7月15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縣教育局申請搖號,逾期不受理申請。
(3)7月21日,第三批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學生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縣教育局申請搖號,逾期不予受理。
2.搖數字時間
抽獎時間為7月28日上午9點。具體操作方式和地點另行通知。
3.宣傳時間
每批招生結束後,及時在陽光招生網公示被錄取學生的信息及相關信息。搖號錄取的學生名單將於搖號工作結束後在陽光招生網公示3天(7月28日-30日),接受社會監督。
4.彩票登記對象的登記時間
公示期結束後,搖號招生對象須於8月29日至30日到錄取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四、其他區域招生辦法
其他鄉鎮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參照城關區招生辦法,征求各方意見,認真研究制定轄區內小學、初中新生招生辦法,報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1.縣政府成立了三門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領導,成員由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建設規劃局、縣工商局、海遊街道、海潤街道、劉莎街道等單位領導組成,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2.教育部門要嚴格按照招生條件和程序及時安排招生,嚴格控制年齡、範圍和條件,並按照工作流程及時在“陽光招生網”公示。縣經濟和信息化、公安、財政、建設規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等相關部門。應落實人員,嚴格檢查各類準考證,嚴禁提供假證。對提供虛假證明、違反招生文件精神者,將追究責任。必須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招生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縣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投訴電話:83332442(縣政府糾風辦)、83335920、83317605(縣教育局)。
3.各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擅自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相關考試和面試,義務教育學校壹律免試錄取。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突破招生計劃,不突破批準的班級。不得設置平行班、尖子班、重點班、超長班和未經批準的實驗班,防止選課走班。
4.進壹步規範學籍管理,規範學生轉學、退學、跳級、留級等程序,禁止以轉學為名達到擇校目的,堅決制止掛科行為。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將不予註冊,學生必須返回原學校。
5.本實施方案的解釋權屬於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