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證券交易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管理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指經主管機關批準,並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具有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或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者的證券投資必須通過證券公司進行。
根據證券管理公司的職能,可以分為以下三種:證券經紀人,即證券經紀公司,代表投資者買賣證券,並收取壹定手續費即傭金的證券機構。券商,即綜合類證券公司,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權限外,還可以自行買賣證券。他們資金雄厚,可以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證券承銷商,以承銷或代銷的形式幫助發行人銷售證券的機構。事實上,許多證券公司同時經營這三項業務。按照目前各國的慣例,壹個證券交易所的所有會員公司都可以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交易,而專門從事自營交易的證券公司卻少之又少。
證券是依法發行的法律文件,代表財產所有權的收益權。證券本身沒有價值,不是真實資本,而是虛擬資本。當投資者用錢購買證券時,錢的使用權就轉移給了賣方。投資者持有證券只是證明壹定數量的資產或資本價值屬於他。這種息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獲得壹定的收益,證券可以通過出售證券恢復到壹定的金額。證券雖然屬於虛擬資本,本身沒有價值,但它代表了壹定數量的現實資本的占有,可以用來交易,所以具有交換價值。而且,由於它還代表著這部分現實資本的收入的所有權,所以它的交換價值不僅取決於它所代表的這部分現實資本的大小,而且取決於這部分現實資本的盈利能力,這是現實資本和盈利能力兩者綜合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