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遷移的辦理流程:
1、企業遷移(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申請人應向遷入的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遷入手續。
企業遷入登記應提交材料:
(1)企業擬遷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申請報告;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註:企業遷入申請的內容應註明遷移原因、原地址、遷往地址、原所在管轄等。
2、申請人憑《企業遷入登記通知書》,到原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遷出登記。
3、原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遷出登記,核發《企業遷出登記通知書》,並出具遷檔函。
4、申請人憑《企業遷出登記通知書》及遷檔函到遷入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遷入登記。
企業遷入登記應提交材料:
(1)《公司(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股東會決議
(3)章程修正案
(4)《企業變更場地調查表》
(5)場地證明(租賃的出具租賃合同及產權證明/自有的房產出具產權證明)
(6)《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7)《企業遷移登記通知書》
5、遷入登記主管機關派人至企業原登記主管機關領取企業檔案,並出具接收檔案回執。
6,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
申報材料:
1、代碼變更申請表;
2、法人身份證明;
3、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各部門批復復印件;
4、原代碼證書正本、副本,代碼證IC卡。
辦理時限:換證3個工作日。
7,變更稅務登記證
申報材料:
1、原稅務登記證件原件(正、副本);
2、加蓋公章的《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
3、營業執照/註冊證/登記證/其他核準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
5、註冊地/經營地的房屋產權證/使用權證明(門牌號有變更的須提供公安局新編門牌號證明)、租賃合同(涉及轉租的需提供轉租協議)原件。
6、《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式3份)。
備註:
企業遷移同時增加註冊資本(金)的,按註冊資本(金)增加額繳納增資費,註冊資本(金)壹千萬元以內的,按增加註冊資本(金)總額的0.8‰繳納;註冊資本(金)超過壹千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繳納;;冊資本(金)超過壹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繳納,不另收變更費。申請增發副本的,應繳納工本費每份10元。
註銷步驟
壹、清算
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公司註銷程序之前壹定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余財產等。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註銷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後,才能進行註銷。
二、登記
公司註銷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註銷: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註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備案,註銷營業執照。
5、開戶行:註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註銷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註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註銷材料
申請註銷前公司應開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後便可進入公司註銷申請程序,清算後、註銷前公司需要出具和準備如下報告: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