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括:
四。程序
(壹)領取《預付綜合保險費通知書》
中標人(項目總承包商)在辦理中標通知書或直接委托手續時,應領取各級招標管理部門的“預付綜合保險通知書”。
(2)申請支付卡
總承包商憑“預付綜合險通知書”到工程所在地建築工程分包市場辦理綜合險登記手續。指導單位在建築工程勞務分包交易市場核對上報數據無誤後,填寫《綜合保險繳費卡申請表》,並出具《領取繳費卡通知書》。總承包單位憑通知到工程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領取繳費卡。
(3)預付綜合保險費
l、本市的建設工程招標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中作為實質性要求,明確招標單位在招標文件中將預計項目的用工數量單獨列出。確定中標人後,建設單位將項目預期綜合保險費(預期綜合保險費=中標人預期職工人數×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5.5%×工期)壹次性撥付給中標人。
2.對市建設項目直接委托的項目,在辦理直接委托手續時,建設單位將項目預計綜合保險費(預計綜合保險費=總承包單位預計職工人數×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60 %× 5.5 %×工期月份)壹次性撥付給總承包單位。
3.總包商應及時將預期的工程綜合保險費打入綜合保險繳費卡,並取得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社會保險繳費卡”回執(以下簡稱繳費回執)。
4、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監理、施工許可手續時,應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繳納收據。
(四)人員申報
工程開工前,總包單位到工程所在地建築工程分包市場領取上海市外籍員工綜合保險申報軟件(簡稱軟件),按要求將實際使用的外籍員工個人信息錄入軟件,打印《外籍勞動力個人信息采集表》(每人壹份),並在表格上粘貼個人照片和身份證復印件,並按要求在照片下方註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總包商將向項目所在地建築工程分包交易市場提交《外來勞動力個人信息采集表》及其軟盤。
項目所在地應及時將信息導入相應的信息管理系統。
(五)取得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就業證。
《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就業登記手冊》(以下簡稱《就業登記手冊》)用於記錄外來從業人員在上海市建築企業的就業情況,是外來從業人員在本市建築企業就業的憑證。
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收到勞務分包市場上傳的信息後,打印《就業登記手冊》並發送到各項目所在的勞務分包市場。總包商收到雇傭登記手冊後,應將其交給外籍員工保管。持有《就業登記手冊》的外來人員可以在項目之間流動,勞務分包市場應當及時將人員流動情況記錄在《就業登記手冊》中。
(6)人事變動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實際用工人員發生變化,總承包商應按要求將變化情況輸入軟盤,生成外來人員變更清單,並上報項目所在地建築工程分包市場。
1.單位退出工作時,憑單位蓋章的外來人員變更單到項目所在地建築工程分包交易市場辦理註銷手續。
2.單位新員工按人員申報程序申報,在上交材料時加壹份由單位蓋章的《外來員工變更清單》,並按通知領取《建築施工新外來員工就業登記手冊》。
(七)繳納綜合保險費。
次月截至當月25日扣除實際繳納綜合保險費人數。付款期限為壹個月。費率為65438+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05%。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於每月5日(節假日順延)從總承包商綜合保險繳費卡中劃轉綜合保險費,並建立繳費記錄。每月5日未扣錢的單位,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將於每月12(節假日順延)再次扣錢。綜合保險費每人每月只扣壹次。
(八)扣款和催款
扣款失敗的,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將扣款失敗的信息通知各區縣建築工程勞務分包市場,各區縣建築工程勞務分包市場打印《綜合保險費追繳通知書》並通知總承包單位。
(九)增加預付綜合保險費
當綜合保險支付卡中預付的綜合保險費低於壹定金額時,項目所在的建設工程分包交易市場將打印“預付綜合保險費余額提示單”並通知總包單位。
(十)支付卡的註銷。
工程竣工後,總包單位憑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已辦結的證明,到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分包市場,辦理綜合保險登記註銷申請手續,填寫《綜合保險繳費卡銷戶通知書》,經市資質辦核實後,到市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銷戶手續。綜合保險支付取消後,卡內資金將在結息後轉入總包指定賬戶。
根據這個文件,可以理解為這個費用應該由施工單位承擔,由總包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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