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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工齡是怎麽規定的?

關於社會保障服務年限的規定:

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按繳費年限計算。現在沒有工齡,但是都是按繳費年限算的。十二個月的付款是壹年。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工作年限可視為繳費年限,但只有檔案批復後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相結合,退休養老金按繳費年限計算。沒有工作年齡。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如何計算企業連續工齡

1、企業轉讓、重組、兼並原職工仍留在企業的,其轉讓、重組、兼並前的工齡計入本企業工齡。

2.職工因工傷停止工作的醫療期全部計入企業工齡。

3.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6個月內停止工作的,計入企業連續工齡。

4、病愈後超過6個月仍未回原企業工作的,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計入工齡外,前後在本企業的工齡仍應合並計算。

5.員工的停薪留職和試用期計入企業工齡。

總結壹下,因為現在很多用人單位都不給員工買社保,所以很多小夥伴都覺得自己無法計算壹般的工齡。其實如果能拿出相關材料證明自己的工作年限,還是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的。比如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是保證壹般工齡的利器。

法律依據壹: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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