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帶上身份證,去人力社保局和社保中心的工傷辦理窗口,了解壹下壹起報銷多少錢。
2.如果打電話咨詢,只能告訴我工傷待遇有沒有發,或者核對身份證號後告訴我具體金額。
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信息。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如何計算工傷賠償
1,醫療糾紛。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在醫療期內可以享受以下待遇:包括掛號費、治療費、藥費、檢查費、手術費、病床費、就醫路費等。,由社會保險部門和用人單位承擔。企業未給工傷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的,上述醫療費用全部由其承擔。企業還應承擔員工住院的夥食費,標準參照當地因公出差夥食補助標準支付。因企業原因未訂立勞動合同,或者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損失的,除按照國家規定向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金。
2.工傷津貼待遇爭議。自受傷之日起至醫療期結束,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工傷工資,標準按照受傷前02個月平均工資12計算。企業仍無故克扣工傷工資的,還可以要求額外支付25%的工資賠償金。
3.其他工傷待遇爭議。包括壹次性傷殘賠償金、傷殘撫恤金、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壹次性就業補助金(工傷辭退費)、安置補助費、遺屬撫恤金以及供養直系親屬、配偶的生活補助費等。上述具體工傷待遇項目的比例按照國務院新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法律政策執行。廣東省範圍內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仍按《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處理工傷與死亡待遇爭議時有幾個問題需要明確:要求所有工傷待遇必須先經過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應當全部工傷賠償。如果用人單位不是勞動法的法律主體,則不屬於工傷,其賠償範圍可以參照工傷處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