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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我國公用事業民營化的案例

案例1

2002年1月18日,四川邛崍市政府同四川瑞雲集團簽定了《邛崍市新區開發建設項目協議書》,規定新城整體以BOT、形式建設經營50年。其間,瑞雲集團享有新城區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權,經營性土地的增值收益作為投資回報,50年後,企業將城市無償還給邛崍市政府。但之後不久,國土資源部出臺《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規定各類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必須通過拍賣或招標方式出讓,土地政策的變化,又由於政府與私人投資者在合同中沒有對違約風險、賠償責任、處罰辦法等作出詳細的規定,使這個轟動壹時CBOT(城市-建設-經營-移交)項目頓時陷入困境,無法收場。

案例2

延安市汙水處理廠位於延安市橋溝鎮,廠區占地面積115畝,於2001年12月21日在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註冊資金5000萬人民幣,主營汙水處理、汙水肥料加工,法定代表人徐亞平。

授讓方式:根據汙水處理廠的實際情況,由本國公司或外國公司,按《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取得特許經營授權後,作為項目投資者和經營者,組建新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特許期限(本項目經延安市政府批準為25年)內,擁有、運營和維護汙水處理廠固定資產,通過收取汙水處理費用及經營附加產品(中水及汙水肥料),回收投資並取得合理利潤。特許期滿後,將汙水處理廠無償移交政府。

汙水處理廠概況

延安市汙水處理工程總投資18888萬元,包括汙水處理廠及城市汙水收集管網系統兩大部分,全部由汙水處理廠管轄。工程於2003年3月完工進水調試,出水水質基本達到國家汙水綜合排放(二級)標準要求,並於7月轉入試運行。

汙水處理廠配套四條日處理1.25萬立方米的奧佰爾氧化溝(Orbar Ditch)。其中兩條已完成配套生產設備,形成了日處理2.5萬立方米的能力。另外兩條氧化溝廠內土建工程已完工。目前,從汙水收集量和經濟效益出發,投入了壹條氧化溝試運行。據統計,2004年1-7月***處理汙水285.84萬立方米,日均處理量為1.36萬立方米,已達到並超過設計水平。預測近期處理量2.5萬立方米/日,遠期處理量5萬立方米/日。

城市汙水收集管網已完成延河、南川河,杜甫川河及百米大道段主幹管26.3公裏、次幹管9.8公裏。管網輸送設計能力為5萬立方米/日,中途泵站提升能力為3.7萬立方米/日。現實際收集量在1.3—1.5萬立方米/日之間。目前,管網收集系統正在進行二期工程。

汙水處理廠現有在冊職工58人,臨時聘用人員21人,設置7個科室。截止2004年7月31日,延安汙水處理廠總資產達16932.40萬元,負債總額為9636.76萬元。

/2005/01/180904474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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