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信息公開的程序是什麽?
1、申請的信息應當是“政府信息”。所謂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壹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應當是行政機關記錄或保存,申請人應當向行政機關申請,向其他機關申請則不符合規定,如人大、法院、政協等就不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信息公開義務機關。 2、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應當具備生產、生活、科研需要。政府信息的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主動公開的事項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作出了明確規定: (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除主動公開之外的就是需要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要求申請人應當與所申請的信息具有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否則可能因不具備利害關系無法獲取相關信息。 行政機關須在15個工作日答復 3、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也要符合法定的申請形式。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申請人應當寫明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可以采用書面或口頭方式,也可以采用數據電文的方式。 4、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果行政機關超過法定期限沒有作出答復,申請人可以選擇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方式尋求救濟。二、應予以公開的信息包括哪些?
1、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壹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壹)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六)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壹)環境保護、公***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第10條) 3、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 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圖板 (壹)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4、鄉(鎮)人民政府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壹)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二)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五)鄉(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六)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八)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主要分為政府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對於有些政府的信息,是需要人們依法申請,政府才能夠在壹定期限內予以公開的。申請信息公開的程序主要包括公民提出符合公開申請範圍內的申請,政府審查之後由相關部門進行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