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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名稱被他人盜用以及修改相關信息牟利,請問我要怎麽辦?

1.可以起訴, 2.盜用的人的這種行為是侵犯公司名稱權的行為. 3.如要起訴需要準備下文提到的證據: 侵犯他人字號的侵權行為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1)將他人的字號作為自己的字號註冊使用。對於那些在同壹區域擅自使用他人字號作為企業名稱的字號的,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請求撤銷其企業名稱,並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對於不在同壹行政區域將他人字號作為作為自己企業名稱的字號加以登記的話,就不能用《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來進行保護。因為我國企業名稱(商號)采取的是區域登記註冊制。即:由每個行政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為登記管理機關,負責該區域內的工商企業的註冊登記,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只主管、負責全國公司企業的登記註冊工作。只有在登記區域才具有企業名稱和商號的專有使用權。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來保護。(2)將他人字號作為商標進行註冊。根據國家工商管理局1999年4月5日發布的《關於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幹問題的意見》(工商標字[1999]第81號)第四條的規定,商標中的文字和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對市場主體及其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從而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應當依 根據《關於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幹問題的意見》的規定,權利人必須自商標註冊之日或者企業名稱登記之日起五年內,以書面形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並附送其權益被損害的相關證據材料。由工商管理機關負責查處,撤銷其擅自使用的包含權利人字號的企業名稱。這種行為侵害了他人的企業名稱專用權。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 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行為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要求處理。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因該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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