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小企業就業申請條件
5.在社會組織就業的申請條件
6.社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申請條件。
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壹、中小企業就業申請條件:
1.畢業後2年內,申請人已在本市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的中小企業就業,並已在該企業正常參加社會保險;
2、與企業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
3.在本企業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
二、社會組織從業申請條件:
1.畢業後2年內,申請人已在本市民政部門登記成立並正常運作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或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實現就業,並已在該社會組織正常參加社會保險;
2.與社會組織簽訂期限為1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
3、在社會組織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
三、在社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申請條件:
1.畢業後2年內,申請人在本市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包括但不限於社區服務、管理、黨建等社區工作的專職崗位)實現就業;
2.與相關單位簽訂本崗位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期限1年及以上;
3.在本崗位聘用期間,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單位已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
應用方法:
1.申請人先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實名註冊賬號,再登錄業務系統(/ggjyw/)進行高校畢業生實名註冊,申請補貼;
2.申請人在業務系統中規範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掃描申請材料原件並上傳。上傳內容清晰、完整、可識別;
3.業務系統比對相關數據,自動預審補貼申請。如果預審通過,則顯示“提交成功”;如果預審失敗,根據預審情況做出相應的提示。
法律依據:
就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第四條就業補貼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和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貼兩類。
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於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和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