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關於註冊資本;原本前海註冊資本最低要求500萬,現在已經取消,10萬,30萬,100萬都可以,並且是認繳制(無需驗資)。
3、公司名稱不能含有“房地產、金融”等字樣。目前前海對行業限制管控較為嚴格,該類金融類等限制行業需要拿到金融辦批文方能設立。
4、目前入駐前海的企業的註冊地址統壹掛靠在前海管理局設立的前海商務秘書公司,地址免費使用壹年,到期續簽;新設和續簽都需要提供場地證明文件。
5、成立壹家公司,至少需要兩個人。
6、在以前企業是不可以通過變更地址的方式進駐前海,因為現在政策改變了,所以才允許其他的企業可以通過變更地址的方式進駐前海,但是需要提供前海的房屋租賃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