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報條件
企業申報深圳市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基本要求:
(1)企業在深圳註冊,並已經形成了規範的財務會計和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2)企業運行時間需滿足相關政策要求,如運行3年及以上(特定情況下可能有所不同)。
(3)企業的產業類型不屬於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中的“禁止發展類”和“限制發展類”。
(4)不屬於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2、項目要求:
(1)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要達到壹定標準,如500萬元及以上。
(2)項目需在深圳市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已按規定納入技術改造投資統計。
(3)資助項目的建設周期最長不超過3年,且項目的起止時間需符合深圳技術改造政策規定。
(4)項目應已實施完畢、通過竣工驗收,且投資建設費用已支付完畢。
3、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特定要求:
(1)企業在產能規模、新產品銷售額、產品質量、生產效率、人均勞動生產率等主要經濟指標上,相比實施前有所提高。
(2)安全生產隱患得到有效消除,安全生產防範能力顯著提升。
4、其他註意事項:
(1)同壹項目或同壹筆投入不允許同時申報不同類型的項目,如智能化改造項目和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
(2)對於申請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的,需要與智能化改造項目或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相對應。
二、申報流程
1、準備申報材料:企業根據相關政策要求準備詳細的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於項目計劃、投資預算、設備購置清單、項目實施前後的對比數據等。
2、在線申報:企業通過指定的申報系統進行在線申報,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申報材料。
3、審核與公示:申報項目將經過初審、復審等環節,最終確定資助項目和金額,並進行社會公示。
4、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安排資金撥付。
三、資助標準與範圍
1、資助標準
深圳市對於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提供資助,資助標準主要根據企業實際發生的符合資助費用範圍的總投資建設費用的壹定比例來確定。具體來說,資助金額不超過總投資建設費用的10%,且上限為5000萬元。
其中,納入資助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占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於80%,技術設備與工器具費用占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於70%。
2、資助範圍
(1)智能化改造項目和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總投資建設費用,包括技術設備與工器具、安裝工程、建築工程等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以及與申報項目有關的配套軟件、設備檢測維護、智能化集成、生產技術和生產工藝的研發外包服務、評估認證等其他相關費用。所指建設費用均為扣除可抵扣稅款的實際發生的建設費用。
(2)技術改造貸款租賃貼息項目的資助費用範圍。
申報單位為實施上述所列智能化改造項目或技術裝備升級換代改造項目,利用銀行貸款進行申報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或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生產設備所實際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或設備租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