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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的職責任務

(壹)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配合相關部門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與政策。

(二)掌握中小企業運行態勢,為相關部門制定調控目標和措施提出意見建議;承擔有關信息收集與發布等工作。

(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根據產業發展政策及投資導向目錄,引導中小企業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推進技術創新;推動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開展協作配套。

(四)協助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管理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專項基金;負責組織中小企業申報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及專項基金。

(五)協調聯系行業協會、相關部門及其他機構,推進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市場開拓、人才培訓、創業創新、科技孵化、信息化應用、技術支持、品牌培育、經營管理以及信息咨詢等多方面、多層次的服務體系建設。

(六)協助促進完善中小企業投融資市場,牽頭引導和推動中小企業改制上市。

(七)扶持中小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加強技術進步、信息化應用、人才培育和經營管理等工作。

(八)負責中小企業投訴受理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九)承辦主管部門等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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