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15,東莞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稱,全面實施異地貸款業務,取消異地繳存公積金職工在東莞申請貸款的戶籍限制,為期半年。2015年2月24日,15,中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增加在深圳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為我市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的通知》。這意味著,繳納深圳公積金的職工,可以向東莞、中山兩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無論戶籍在哪裏;目前東莞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為個人50萬,夫妻80萬。中山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個人30萬,夫妻50萬。
擴展數據
公積金,通常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部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逐步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帶薪職工跨區域購房的資金需求。
2016,18年2月8日,根據央行、住建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從2月21日起,由現行按歸集時間劃分的活期、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壹年期定期存款統壹基準利率。
異地轉移的策略可以分為“住房公積金從資金中心轉移到異地”和“住房公積金從異地轉移到資金中心”兩種情況。
壹是住房公積金從公積金中心轉移到外地。
1,適用範圍
(1)繳存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將個人賬戶轉入國管中心集中封存戶封存;
(2)職工沒有違反住房公積金規章制度的記錄;
(3)異地新就業且已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以申請轉移。
2、所需材料
請根據遠程中心的要求準備材料。
3.搬運地點
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到資金中心。
1,適用範圍
已在首都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且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的,可以申請轉移。
2、所需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壹式兩份)。
單位經理集中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集中申請委托書;
(2)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壹式兩份);
(3)員工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4)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搬運地點:
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網點。
參考資料:
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