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資料所有地方國有融資平臺公司都是由“投融資”、“地方”、“平臺”三個關鍵詞組成。基本上可以確定地方政府國有融資平臺公司的基本內涵,即與地方政府有密切聯系並從事投融資業務的經濟實體。
壹般來說,國有融資平臺公司主要指“地方投融資平臺”,除非特別說明,均指地方各級政府專門設立的投融資平臺公司。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是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通過財政撥款或註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的,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職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根據國發[2010]19號文件中的定義)。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主要采取地方城市建設投資公司(以下簡稱“城投公司”)的形式。其名稱可以是城建開發公司、城建資產經營公司等。
地方融資平臺也衍生出壹些需要關註的問題,主要是債務融資規模增長過快,運作不夠規範;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政府債務負擔沈重。主要原因是這些地方脫離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盲目“超前消費”。
加強對地方債務風險的管控,不僅要進壹步完善對地方政府融資行為的約束機制,還要引導地方政府切實踐行“有多少錢,幹多少事”的城建理念,合理控制投資規模。
參考資料: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