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上市輔導機構應當是合格的證券機構,原則上應當與為公司發行股票的主承銷商為同壹家證券機構。
輔導是壹個學習,轉變觀念,完善企業規章制度,逐步實現規範運作,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
通過輔導,企業高層熟悉相關法律法規,逐漸成為專家,能夠以全新的視角看待企業,自己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通過輔導,使企業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員逐步樹立責任意識、程序意識、風險意識和規範意識,並努力將制度落實到企業的運營中,實現規範運作。
企業高管要充分認識到輔導的重要性,按時參加中介機構組織的集中講座、講座和討論,認真吸收所學知識,確保通過驗收評估考試。
擴展數據:
上市指導是上市過程中的壹個階段,具體內容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及其連續演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股份有限公司的人事、財務、資產、供應、生產和銷售系統的獨立性和完整性;
3.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東(或其法定代表人)進行《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
4.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組織,實現規範運作;
5.按照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建立健全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6.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決策體系和內部控制體系,實現有效運行;
7.建立和完善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8.規範股份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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