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洲國家,MSDS也被稱為SDS(安全數據表)。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采用SDS術語,而美國、加拿大、澳洲和許多亞洲國家則采用MSDS術語。
MSDS是化學品生產或銷售企業根據法律要求向客戶提供的關於化學品特性的綜合性法律文件。規定了化學品的理化參數、爆炸性能、健康危害、安全使用和儲存、泄漏處置、急救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十六項內容。
擴展數據:
中國msds相關法律法規有:
1,《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宣傳通則》(GB-13690-200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旨在與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壹分類和標簽制度相對應,並對MSDS/SDS規範做出要求。
2.《化學品安全技術規範編寫規定》(GB 16483-2008)。於2000年6月65438+10月1日發布,2000年6月1日實施,旨在使我國化學品安全說明書(MSDS/SDS)的格式和內容盡可能與國際接軌,盡快適應國際貿易、技術和經濟交流的需要。
3.《化學安全標簽制備規定》(GB 15258-2009)。本標準是為規範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規定和國際公約170對安全標簽內容的表述和編寫而制定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m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