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壹直缺乏壹個相對統壹、合理的審計收費標準。審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價格管理部門制定審計收費標準。而我國的審計收費標準只是原則上的規定,具體執行時存在差異,尤其是地區之間、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審計人員之間。我國沒有統壹的審計費用計量基礎。有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公司總資產計算費用,有的根據營業收入計算費用,更多的是通過與被審計單位討價還價來確定具體費用,隨意性很大。審計收費缺乏行業指導標準,在壹定程度上造成了事務所在價格上的惡性競爭,也從審計收費的角度造成了審計市場的混亂,對審計獨立性和審計質量產生了負面影響。
(二)中國本地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費用普遍較低。
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近年發布的“全國會計師事務所100家信息”數據,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入不僅連年位居前四,而且遙遙領先於中國本土會計師事務所。以2008年的數據為例,中註協公布的2009年百強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信息中,前15家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收入顯示,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費用普遍低於“四大”。排名前15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總收入為1,1470.9萬元,而“四大”中,僅普華永道中天就占排名前15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總收入260984萬元的22.8%,排名前15的會計師事務所有6544家。
縱觀中國審計市場,有壹個奇怪的現象:四大國際事務所保持著較高的審計市場份額,他們掌握著更多的優質客戶,審計費用也遠高於中國本土事務所,但很多大型上市公司,尤其是國有企業,仍然對四大國際事務所提供的高價審計服務趨之若鶩;而且這些被審計方能夠接受高額的審計費用,對四大國際機構的認可度也很高,雙方往往能夠保持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隨著徹底脫鉤改制,中國本土事務所數量不斷增加,導致審計市場需求嚴重不足。供過於求使得註冊會計師無法達到收費標準,事務所之間降價競爭現象普遍,審計回扣現象嚴重。為了提高市場份額,增加業務量,很多事務所都降低了收費,這讓本來就混亂的審計收費更加混亂。而且這種低審計費用不利於事務所提取風險基金和執業保險,增加了行業風險。此外,由於審計費用較低,如果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控制程序不完善,註冊會計師很容易偷工減料,減少必要的審計程序以降低審計成本,這必然會嚴重影響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3)審計委托模式存在缺陷,影響審計費用。
在中國的審計市場中,委托人和被審計單位重疊,形成了壹種不平衡的委托代理關系。實際上,被審計方是審計委托人,審計費用由會計師事務所直接向被審計方收取,這使得獨立審計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失衡。這使得註冊會計師審計的制度安排出現了與市場經濟相悖的奇怪現象,即自費審計自己。這種不合理的支付審計費用的方式,使得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形成了壹條千絲萬縷的內部利益鏈,使得會計師事務所處於被動地位。
以客戶為導向還是以公眾利益為重,壹直是註冊會計師行業的難題。壹方面,無論是法律還是道德要求,或者出於註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註冊會計師必須誠實、客觀、守信;另壹方面,由於會計師事務所是自負盈虧的機構,要想生存發展,還得自己去市場找客戶。雖然從原則上講,委托人與會計師事務所的關系是雙向選擇的,但在當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普遍規模小、競爭力弱、審計費用爭奪激烈的情況下,在當前我國會計信息失真、企業管理當局造假動機強烈的環境下,當委托人付費委托註冊會計師自行審計並提出不當要求時,註冊會計師要麽堅持原則, 遵守職業道德,出具符合事實的審計報告,這樣才會被炒魷魚,失去客戶。 要麽為了留住客戶,放棄職業操守和獨立性,屈從於客戶的不當要求。從長期來看,壹方面,更多的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會放棄向多個委托人取證的原則,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另壹方面,堅持原則的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會受到排擠和打擊,無法生存,無法立足,無法發展。不平衡的委托代理關系破壞了註冊會計師執業的獨立性,直接降低了審計的價值和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審計市場的不公平競爭,影響了審計收費。
(四)缺乏對審計行業的有效監管
1.審計費用的披露不夠透明。
會計師事務所的薪酬制定程序可能會影響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由經營者決定的,經營者可以用報酬“買斷會計原則”。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費用信息的披露和監管就顯得尤為重要。中國證監會於2006年2月24日發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範問答6號》5438+0,12,要求上市公司應當按照審計費用和除審計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進行披露,其他費用指咨詢服務(包括資產評估);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給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時,應說明差旅費等費用的承擔方式;應披露2011與2000年的對比數字。
雖然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向會計師事務所支付報酬的披露內容和形式作出了具體規定,但從實際執行情況來看,披露質量並不盡如人意:信息復雜混亂,數據之間的可比性不強。證監會規定,上市公司在披露支付給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前,應披露確定會計師事務所報酬的決策程序以及公司審計委員會或類似機構、獨立董事對該決策程序的相應意見。然而,只有少數上市公司披露了向會計師事務所支付薪酬的程序和標準。審計費用披露缺乏透明度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在年報中,有的上市公司披露實際支付給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有的則披露應付報酬;很多上市公司在審計費用的披露上非常不規範,尤其是在審計費用發生較大變化、會計師事務所發生變更的情況下。比如,不披露支付中期解聘事務所的審計費用,或者將審計費用、差旅費、咨詢費壹並披露,有的甚至不披露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情況;也有上市公司對子公司支付給會計師事務所的費用只字不提;更有甚者,少數上市公司甚至不在年報中披露任何關於審計費用的信息。
2.對違規審計的處罰相對較輕。
雖然我國頒布了《公司法》、《證券法》、《註冊會計師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處罰進行了分類,但對違法違規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的處罰相對較輕,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的處罰僅止於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通報批評和暫停職業資格。可以說,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律風險,尤其是民事賠償風險幾乎為零。即使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有關於民事責任的相關規定,但現有的法律制度在實際執行中限制了民事訴訟,這也使得註冊會計師民事賠償制度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