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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有權發布欺詐商家信息嗎?

淘寶有義務公布欺詐商家的信息。

關系欺詐

這些騙子經常冒充騙子或老鄉或朋友行騙。受害者往往因為面子或出於“兄弟情”,不得不“輕易讓步”。更有甚者,他們把別人的尋找當成壹種榮譽,“寧可信其有,不可無”,然後“慷慨解囊”。

媒介的

以中介的名義詐騙

目前,此類詐騙案件呈上升趨勢。這種騙子利用學生急於找到好的兼職和家教的心理,以招聘積分、兼職家教中介等名義進行詐騙。或者利用學生作為自己的兼職勞動力,從中大賺壹筆。

特殊地位

這些騙子大多以“能人”的名義行騙,比如謊稱自己是局長、公安人員、氣功大師、醫生等。,並表示“完全有能力”解決找工作等困難的事情。這種詐騙相對簡單,容易被識破。

幫助

近年來,這類騙子急需他人的幫助,以防發生某種災難。多以走失或走失學生、災區群眾、災民名義行騙。其實這種詐騙多是原始的,大家稍加思考就能識破。

小貍

以小利益取信,為真相行騙。

這種騙子非常狡猾,所以采取“欲擒故縱”的方法,先兌現承諾的好處,讓妳覺得這個人做的事情是可信的,取得妳的信任後,再狠狠的敲打妳,讓妳在絕對信任和不知不覺中遭受巨大的損失。這種詐騙策劃周密,不易發現,危害大。

5被欺騙的原因編輯

雖然欺詐的形式多種多樣,但在壹些相似點上把握這些特征,是可以避免誤入歧途,落入陷阱的。更何況很多騙子都不是很聰明,被騙的主要原因還是受害者自己。壹般來說,受害人都有壹些不好的或者幼稚的心理意識,這是詐騙分子容易得手的關鍵。通常情況下,以下幾種不良心理意識容易被詐騙分子利用:

(1)虛榮;

(2)沒有分析的同情和憐憫;

(3)占小便宜的心理;

(4)輕率、輕信、麻痹、缺乏責任感;

(5)愛閑恨工,白日做夢;

(6)對美的貪婪意識;

(7)易受暗示和誘惑等心理素質。

以學生為例

1,思維簡單,分辨率差。

很多學生從小學、中學到大學都有“十年寒窗”的經歷,接觸社會少,思想簡單;對某些人或事缺乏應有的分辨能力,缺乏提問的習慣。對事物的分析往往停留在表面,或者根本不分析,這就給了詐騙分子可乘之機。

2,同情心。

幫助有困難的人是我們國家的優良傳統,值得我們繼承和發揚。但是不加思考地“幫助”壹個陌生人或壹個短暫的熟人是非常危險的。然而遺憾的是,我們很多大學生,帶著這種幼稚的、分析性的同情和憐憫,在遇到那些自稱走投無路、急需幫助的“受害者”時,往往被他們的甜言蜜語所欺騙,然後“慷慨解囊”,以為自己做了壹件好事,卻不知道自己掉進了騙子設下的陷阱。

3、要人,馬虎

每個人都不可避免地要向別人求助,但關鍵是要了解對方的性格和身份。當壹些學生想得到別人的幫助時,他們往往會不耐煩,完全放松下來。對於對方提出的要求,往往是百依百順,非常“積極自覺”地滿足對方的要求,然後鑄成大錯。

4.貪小便宜急功近利。

貪婪是受害者最大的心理弱點。很多詐騙犯之所以屢屢行騙,很大程度上就是利用了人們的不良心態。受害者往往被詐騙分子提供的“好處”和“好處”深深吸引。他們認為可以用最低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收益和利益。當他們看到“好處”時,他們渴望得到這些好處。他們不去深入思考和分析詐騙犯的所作所為,也不去做深入的調查研究。最終都以“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可悲下場收場。

6反欺詐策略編輯器

意識

俗話說:“害人不可有心,防人不可有心。”當然,“防人”並不是讓人恐慌。關鍵是要有這種意識。對於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都不要輕信和盲從。遇到壹個人,要有清醒的認識。不要因為對方說了好話,答應了好事,就輕信,盲從。要懂得調查和思考,在此基礎上做出正確的應對。

不感情用事。

詐騙分子的最終目的是騙錢,在最短的時間內把錢騙走。所以,對於看似“感情”“兄弟”的詐騙分子(尤其是新朋友、老鄉、不幸的受害者),如果向妳要錢,壹定不能被感情的表象蒙蔽,要學會“傾聽、觀察、辨別”。最好能對比壹下常識下應該做出的反應。如果認為對方的金錢要求不切實際或超出常識,應及時向老師或保衛處反映,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關註“能人”

要特別註意那些過於積極地吹噓自己“技能”或“能力”的人,或者那些過於熱情地“幫助”妳解決困難的人。為了更快的取得妳的信任,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大部分自稱是名人、能人的詐騙犯都會主動在妳面前炫耀自己的“技能”,說自己是怎麽得到的,達到了什麽目的,而他是在用自己的“技能”和“能力”來解決妳的困難或者滿足妳的要求。遇到這種人,妳要特別註意,因為妳面前的這個“能人”很可能是壹個徹頭徹尾的騙子,他在試圖騙取妳的信任。這個時候妳的反應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妳之後會不會被騙。

避免貪小便宜

對於飛來的“橫財”和“好處”,尤其是不太熟悉的人承諾的好處,我們要深入思考和調查。妳知道,天上不會掉餡餅。克服了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會對突如其來的“好處”欣喜若狂。對於這些“橫財”和“好處”,最好的防禦就是三思而後行。

總之,詐騙分子詐騙的過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壹是贏得信任;二是騙取對方財物。對於詐騙者和受害者來說,第壹階段是詐騙者行為最重要也是最突出的階段。雖然作弊的方式很多,但只要我們有很強的防騙意識,克服自己內心的壹些不良心理,保持足夠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後行,三查而後行”,大多數情況下是可以避免被騙的。

7網購受騙編輯

1,買家被騙“五步走”

第壹步:在網上發布精美的商品圖片和價格信息,給消費者直觀的眼睛刺激,制造“物美價廉”的假象;

第二步:在消費者心動的時候,指示其將貨款和手續費匯至指定賬戶;

第三步:收到匯款後,送少量比消費者訂購的產品質量更好的產品,讓消費者覺得物有所值,同時叫剩余的貨送過來;

第四步:聲稱公司領導主動給被騙者打電話介紹公司,稱貨源緊缺,讓被騙者更加確信這是壹家有實力的大公司。

第五步,收到產品後,受騙者覺得質量比預想的好很多,會再次匯款。這次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再沒人接電話。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網購時要時刻保持警惕,認清工商登記的標識,不要在無資質的網上商城進行商品交易。同時,警方呼籲受害網民,如果遇到網站的詐騙行為,應立即報警,以便警方及時制定對策,打擊不良經營活動,規範網絡市場秩序。

2.賣家被騙(主要是剛開始開網店的網友)

第壹步:搜索新開的虛擬商品店(想開虛擬商品要註意)。

第二步:很多人會把貨拍下來,然後打電話催妳發貨。(這些人都是騙子,只是拍照不付款,提醒大家發貨前壹定要檢查買家是否付款。我不知道為什麽有這麽多騙子。)

第三步:如果妳不發貨,他們會投訴,會有人冒充客服打電話或者跟妳聊天(請不要相信這些騙子)。如果發貨,後果可想而知。

我試著在淘寶上開了壹個QQ幣代理店,1小時遇到了10多個騙子。大部分是廣州深圳的手機號。我在這裏呼籲是不是有人會管這些人,因為這樣的人太多了。

3、防騙技巧

防詐騙秘笈壹

頭腦清醒,天上掉不下餡餅。

反欺詐秘密2

使用銀行、商檢等第三方機構

1.對於只有見面才能決定的業務,就要利用電話、傳真、網絡(尤其是阿裏巴巴的童)等方式,充分了解對方的資信,確定對方有實力、有信譽、有買賣意願,才能進壹步進行面對面的會談、談判等實質性的合作。我相信這個法律可以盡可能的避免那些虛假交易。

第二,為什麽不能用文字表達清楚,有公認標準的產品,比如化工、紡織、五金、醫藥等。,被允許進入交易場所通過先排除那些不真正交易的人,然後學習股票交易方法,無論是買還是賣,先把可以交易的資金拿出來,再進行談判。打個不恰當的比方,雙方的賭博,不管妳我是否認識,都是當場的,否則就會有麻煩:大家壹般都是把錢交給雙方認可的公平方,然後按照遊戲規則進行。商家是否要遵循壹定的規則才能保證各自的利益?如果妳和我想做生意,我們可以!通過實地交易市場或網上虛擬交易市場進行初步接觸。好吧,但是有交易的意願。嗯,賣家會把產品質量保證金存入交易市場提供的銀行。買方將合同保證金存入交易市場提供的銀行,每家銀行將被授權凍結資金。要做到這壹點,我相信雙方都有實力通過談判達成協議。這時候就需要送樣品,派人,可以順便做。最好是直接在交易市場報賣出合同或者買入合同。合同整改由仲裁機構或法院裁決,質量由質檢局保證。錢還凍結在銀行裏,誰也不怕誰跑了。要知道,有時候壹筆生意可能會讓人丟了性命!

防騙秘笈三

利用阿裏巴巴在網上查詢不法行為

阿裏巴巴即將推出的誠信通產品只是在線查詢的加強版。壹是邀請第三方機構對會員公司進行認證,看是否存在,還有就是公司的信用記錄,包括公司在阿裏巴巴的活動信用評價。當妳看到壹個公司信用這麽差,我相信不言而喻,妳也知道怎麽做。是啊!直接刪除他的查詢。

防騙秘訣四

沒看到兔子不要撒鷹。

8學術欺騙編輯

學術造假又稱學術造假、學術欺騙,壹般可以指任何形式的與學術有關的造假。

全國人大代表嚴希軍認為,應該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罰力度。特別是對於以虛假課題或項目的形式騙取扶持資金,甚至以虛假成果損害他人或社會利益的,建議設立獨立的“學術欺詐罪”,予以嚴懲。高技術、高職位、高智商的學術造假應該受到嚴懲。[1]

9收費編輯

概念

詐騙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犯罪構成

(壹)客體要素

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采用壹些欺騙手段,甚至追求壹些非法的經濟利益,但並不或者不局限於公私財產的歸屬。所以不構成欺詐。比如拐賣婦女兒童就是侵犯人身權的犯罪。

詐騙罪的客體僅限於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財產,不得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目標還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為這部法律已經在第193條專門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B)客觀因素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大量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詐騙,在形式上包括兩種:壹種是捏造事實,壹種是隱瞞真相;本質上是壹種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詐騙的內容是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在特定情況下做出行為人想要的財產處置。所以不管是虛構還是隱瞞過去的事實,只要有以上內容,都是詐騙。如果欺詐內容沒有使他們處分自己的財產,就不是欺詐的欺詐行為。欺詐壹定要達到普通人都能產生錯誤認識的地步,誇大其賣的商品。如果不是超出了社會的承受範圍,就不算詐騙。詐騙的手段和方法沒有限制,可以是口頭詐騙,也可以是行動詐騙;欺詐本身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即對某壹事實負有告知義務,但不履行這壹義務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或者繼續陷入錯誤認識,行為人利用這種錯誤認識取得財物的,也屬於欺詐。根據本法第三百條的規定,組織、利用宗教教派、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騙取財物的,以詐騙罪論處。

欺詐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所致;即使對方存在壹些判斷失誤,也不妨礙欺詐成立。在欺詐和對方處分財產之間,要介入對方的誤解;如果對方因欺詐而處分財產,沒有造成誤解,則不屬於詐騙罪。欺詐的對方只要要求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地位的人,就不要求是財產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為人通過提供虛假陳述和虛假證據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從而取得財物的行為,稱為訴訟欺詐,成立詐騙罪。

詐騙罪要求被害人在陷入錯誤認識後進行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為和處分意識。這壹要求是為了區分欺詐和盜竊。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讓財產利益。如果行為人實施詐騙,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得財物,也應以詐騙罪論處。但是,將壹片類似硬幣的金屬投入自動售貨機以取得自動售貨機內商品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僅構成盜竊罪。

被害人以欺詐手段處分財產後,行為人取得了財產,從而損害了被害人的財產。根據該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是犯罪。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詐騙數額較大的,從2000元開始。但這並不意味著詐騙未遂不構成犯罪。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依法定罪處罰。需要研究的是,行為人在使用詐騙方法騙取財物的同時,支付了價值相當的物品,是否構成詐騙罪。有人認為,詐騙造成的損害是指受害人整體財產的減少,故上述行為不成立為詐騙;有人認為是被害人個人財產的損失,故上述行為仍屬詐騙罪;也有人認為詐騙罪是對信仰和誠實的侵害,不需要財產損害。我們認為,詐騙罪是針對個人財產的犯罪,而不是針對全部財產的犯罪。受害人因為詐騙,花了3萬元買了3萬元的商品。雖然整體財產沒有受損,但從個人財產的角度來看,如果沒有行為人的欺詐行為,受害人不會花3萬元購買商品,花3萬元就是個人財產的受損。因此,采用欺詐手段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以騙取財物,即使其支付了相當數額的貨物,也應認定為欺詐行為。

詐騙罪不僅限於騙取有形之物,還包括騙取無形之物和財產利益。根據本法第210條的相關規定,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可以用於騙取退稅、外出扣稅的發票的,以詐騙罪論處。

(3)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因素

本罪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認為

(壹)此罪與非罪的界限

1.詐騙與借貸行為的界限。因某種原因,借款人長期不還,或者編造謊言、隱瞞真相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沒有揮霍,沒有拖欠債務,不再欺詐、詐騙,真正有償還的意思,仍屬於借款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表他人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以代他人購買緊缺商品為名,不買任何東西就拿走貨款,擅自挪用貨款,拖欠還款等行為,應重點關註其真實目的、雙方關系、事件發生的原因、代理人的具體行為、違約的情節和後果等,正確判斷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妳明明可以想代購,但因為挪用買不到還想退貨,就不能以詐騙罪論處。以購買為名進行詐騙,騙取大量財物,揮霍無度,完全無意返還,也無力返還的,應當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企業因虧損而隱瞞債務的界限。如果確實是集資經營企業,但因為經營不善,虧損負債,外出避債,還是財產債務糾紛。這與詐騙分子以集資辦企業為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攜款潛逃,有著本質的區別。

(2)本罪與招搖撞騙罪的界限。

兩者都采用欺騙手段,後者也可能獲得財產利益,二者是壹樣的;但主觀目的、犯罪手段、財物數額、侵害對象都不壹樣。招搖撞騙罪是以騙取各種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損害國家機關威信、社會公眾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權益的招搖撞騙行為。其騙取的不僅包括財物(但不限數額),還包括工作、職務、榮譽等,屬於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罪。犯罪分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公私財物,侵犯了財產權,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他們屬於牽連犯,應根據行為的主要對象和主要危害性確定罪名,從重處罰。騙取財物數額不大,但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威信的,應當以招搖撞騙罪論處;反之,則定義為欺詐。兩種對象嚴重侵害的,壹般按照壹重罪原則處理為詐騙。獨立實施了兩種犯罪,互不涉及的,按照數罪並罰原則處理。

(3)本罪與本法規定的其他詐騙犯罪的界限。

本法其余各章分別規定了集資詐騙、貸款詐騙、金融票據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證券詐騙、保險詐騙、合同詐騙等犯罪。這些詐騙犯罪在主客觀方面與本罪相同,但在主體、犯罪手段、主體要件、客體等方面有區別,容易區分。因此,該條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懲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1996 12 16),

個人騙取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巨大,但不是唯壹情節。詐騙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也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首要分子或者重大詐騙犯罪的主犯;

(二)累犯、逃犯犯罪危害嚴重的;

(三)騙取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騙取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和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支出詐騙財物,致使詐騙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利用詐騙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八)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九)其他嚴重情節。

已經開始實施詐騙,但由於行為人意誌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依法定罪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情況,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152條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司法解釋

刑法條款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百壹十條第二款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劫罪,為隱匿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組織、利用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騙取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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