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關於調整住房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國辦發[2006]37號)及《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文件精神,加強土地和房地產市場調控。緊緊抓住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契機,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行政,創新管理,優化服務,為穩定房地產市場,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壹、土地資源
(壹)土地資源狀況
按照2006年地籍管理調查統計,全市土地總面積為119.17萬公頃(1 787.60萬畝)。農用地70.65萬公頃(1 059.81萬畝),占59.29%;建設用地34.87萬公頃(523.04萬畝),占29.26%;未利用地13.65萬公頃(204.75萬畝),占11.45%。
2006年,全市耕地44.52萬公頃(667.87萬畝),年內減少耕地1 592.54公頃(23 888.1 畝),年內增加耕地1 333.38公頃(20 000.7畝),耕地凈減少259.16公頃(3 887.4 畝)。全市建設用地34.87萬公頃(523.04萬畝),年內新增建設用地2 432.12公頃(36 481.9畝),年內減少建設用地5.97公頃(89.5畝),全部為建設用地復墾整理為耕地。全市未利用地13.65萬公頃(204.75萬畝),年內減少1 952.93公頃(29 293.9畝),年內增加319.61公頃(4 794.1畝),本年凈減少1 633.32公頃(24 499.8畝)(表1)。
表1 天津市2006年度主要地類變化情況統計表 單位:畝
(二)土地利用情況
1.農用地
2006年末,全市農用地70.65萬公頃(1 059.81萬畝)。其中,耕地44.52萬公頃(667.87萬畝),占農用地的63.02%;園地3.71萬公頃(55.68萬畝),占農用地的5.25%;林地3.67萬公頃(55.08萬畝),占農用地的5.19%;牧草地0.06萬公頃(0.91萬畝),占農用地的0.08%;其他農用地18.68萬公頃(280.27萬畝),占農用地的26.46%。
全市年初基本農田面積37.18萬公頃,其中耕地37.12萬公頃。年內實際減少面積0.12萬公頃;年內實際補劃0.12萬公頃(全部為其他農用地調整);年末基本農田面積37.18萬公頃,其中耕地37.12萬公頃。
(1)耕地減少去向分析 全市年內耕地減少1 592.54公頃(23 888.1畝)。①建設占用耕地1 222.54公頃(18 338.1畝),占耕地減少量的76.77%。其中,獨立工礦用地占用607.45公頃(9 111.7畝),占49.69%;農村居民點占用247.71公頃(3 715.7畝),占20.26%;公路用地240.31公頃(3 604.6畝),占19.66%;其他127.07公頃(1 906.1 畝),占10.39%。②農業結構調整占用耕地348.9公頃(5 233.5畝),占耕地減少量的21.91%。其中:養殖水面占用140.26公頃(2 103.9畝),占40.20%;畜禽飼養占108.38公頃(1 625.7畝),占31.06%;果園占48.81公頃(723.2畝),占13.82%;有林地、苗圃等占52.06公頃(780.9畝),占14.92%。③其他原因耕地減少21.1公頃(316.5畝),占耕地減少量的1.32%。主要是北辰區修建農田水利占用耕地10.69公頃(160.4畝),靜海縣修建曬谷場占用耕地5.96公頃(89.4畝)。
(2)耕地年內增加來源分析 全市年內耕地增加1 333.38公頃(20 000.7畝)。①農業結構調整增加89.15公頃(1 337.3畝),主要是苗圃和畜禽飼養地增加61.13公頃(916.9畝),占耕地增加總量的4.58%。②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增加耕地1 244.23公頃(18 663.4畝),主要來源於對未利用地:荒草地、葦地的開發、復墾,占耕地增加總量的63.59%。
2.建設用地
2006年政府批準征收土地6 630.47公頃,其中農用地4 657.08公頃(耕地3 362.44公頃)。其中:國務院批準征用土地2 493.17公頃,其中農用地2 095.25公頃(耕地 1 629.02 公頃);省級批準征用土地4 137.3公頃,其中農用地2 561.83公頃(耕地 1 733.42 公頃)。
2006年審批建設用地7 979.57公頃,其中批準農用地轉用面積5 227.84公頃(含耕地3 764.09公頃)。其中:國務院審批建設用地2 927.93公頃,其中批準農用地轉用面積2 423.84公頃(含耕地1 859.43公頃);省級審批建設用地5 051.64公頃,其中批準農用地轉用面積2 804.00公頃(含耕地1 904.66公頃)。
在省級批準建設用地中:商服用地416.41公頃,占總量的8.24%;工礦倉儲用地 2 828.03 公頃,占總量的55.98%,公***設施用地537.37公頃,占總量的10.64%;公***建築用地313.55公頃,占總量的6.21%;住宅用地912.46公頃,占總量的18.06%;單獨選址用地43.82公頃,占總量的0.87%。年產100萬噸大乙烯、空客A320等壹大批工業項目相繼落戶本市,工業項目用地2006年創造性地達到了歷史新高。
3.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情況
2006年,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總面積為4 401.44公頃,其中:土地整理3 200.33公頃,土地復墾0.70公頃,土地開發1 200.41公頃。通過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增加農用地總面積3 903.57公頃,其中耕地面積3 862.19公頃,總投資31 580.98萬元。
二、礦產資源
(壹)礦產資源現狀
截至2006年底全市***發現礦產35種。已探明儲量的礦產18種,其中金屬礦產有:金礦、錳礦;非金屬礦產有:石灰巖、陶瓷土、白雲巖、硼礦、重晶石、花崗巖、含鉀粘土巖、輝綠巖、頁巖、粘土;能源礦產有:煤炭、地熱、石油、天然氣;水氣礦產有:礦泉水、地下水。
各主要礦產資源儲量情況見表2。其中金屬礦產28萬噸;非金屬礦產130 891萬噸,2 037 萬立方米;能源礦產67 552萬噸,685億立方米;水氣礦產可采儲量73萬立方米/日。
表2 天津市2006年底已探明礦產資源儲量統計表
(二)地質勘查投入與勘查成果
1.地質勘查投入,主要投向,勘查資金來源構成
2006年,全年完成勘查資金投入217 299.8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投資148萬元、地方財政投資2 387.84萬元、企事業投資214 764萬元。地質勘查資金投向主要為油氣勘查、水工環地質勘查、城市地質調查,以及承擔內蒙古、河北省的銀、鉬、銅等金屬礦產勘查。
2.新發現的重要礦產地及資源情況,新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儲量
(1)2006年度新發現礦產地1處,為地下水,推斷的資源量5.11萬立方米/日,預測資源量5.11萬立方米/日。
(2)2006年度新查明礦產資源磚瓦用頁巖134.37萬立方米,建築石料用灰巖125.45萬立方米。
(三)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情況
1.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情況
截至2006年底,全市持有有效地質勘查許可證***13個,其中新立1個、延續3個、變更1個、其他8個。
截至2006年底,全市持有有效采礦許可證496個,其中新立38個、延續130個、變更22個、其他306個;其中非能源礦產企業238個,在非能源礦山企業中,國有企業5個、集體企業80個、私營企業150個、股份有限公司3個。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截至2006年底,全市***開發利用的礦產14種,其中非金屬礦產開采380.18萬噸,403.773萬立方米,開采石油1 581.78萬噸,開采天然氣10.50億立方米,開采地熱2 400萬立方米,開采礦泉水29.18萬立方米。礦山從業人數15 466人,產值453.27億元,利潤總額272.04億元。與2005年相比,從業人數減少了4 413人,礦業總產值增加了104.97億元,利潤總額增加了103.94億元。
2006年,全市地熱總開采量為2 400萬立方米,回灌總量為310萬立方米。地熱資源作為壹種能源礦產,主要用於建築供暖和居民生活、農業養殖、工業生產和溫泉洗浴的供熱用水。2006年供熱面積約1 000萬平方米,為約8萬戶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溫泉遊泳池建設面積達2萬平方米;養殖、種植面積約300畝。
2006年,全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入庫額6 734萬元,超額完成國土資源部下達任務的67%。建成並開通了地質資料管理與服務網站,在全國率先完成了地質資料圖文數字化,面向社會開展了公開查詢服務。
三、國土資源市場
(壹)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建設
2006年,是天津市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加強土地和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等政策措施的關鍵壹年。
(1)天津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2006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規劃環外環範圍內土地收購、整理、儲備和供應計劃,制定全市經營性土地集中統壹交易、市區土地隱形市場清理、啟用新的基準地價標準等重大措施,明確了下壹步土地市場管理工作的重點和目標,為全市進壹步強化土地資產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2)按照“總量控制、存量盤活、增量適度”的原則,確定了2006年中心城區計劃新增供地458公頃,建設房屋894萬平方米。規劃環外環以外各區縣供應經營性土地 1 900 公頃,建設房屋面積2 000萬平方米,制定了《經營性土地收購整理儲備和供應管理暫行辦法》,對房地產開發用地實施了有效調控。
(3)在全市範圍內統壹啟用了新土地出讓合同文本,合同中不僅有規劃和開發建設條件,還明確了開工、竣工期限,以及違約的處理措施。對於不按合同約定期限開工或竣工的,將收取土地閑置費或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增加了合同可執行性。
(4)全市經營性土地統壹集中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招拍掛出讓,實現了交易場所、信息發布、評標決標標準、合同文本的“四統壹”和出讓計劃、宗地信息、招拍掛文件、競價過程、出讓結果的“五公開”。為避免“毛地”出讓帶來的拆遷困難等種種遺留問題,經營性開發建設用地全部收購整理成為“凈地”後再公開出讓,使土地市場競爭更加公平、公開,加快了出讓土地的建設開發進度。2006年每宗土地參與競價的企業由原來平均不足2家增加到5家,政府凈收益提高了44.9%。
2.土地壹級市場
2006年,天津市土地市場出讓國有土地1 217宗、土地面積3 867.07公頃,成交價款166.56億元,出讓面積同比下降13.1%。其中,存量建設用地2 871.38公頃,占土地供應總量的74.25%,同比下降24.81%。新增建設用地995.69公頃,占土地供應總量的25.75%,同比上升57.98%。
從供地方式看,協議出讓991宗、2 338.03公頃,占土地出讓總量的60.46%;“招拍掛”方式出讓土地226宗、1 529.05公頃,占土地出讓總量的39.54%。
從供應類型看,工礦倉儲用地供應2 308.7公頃,占土地供應總量的59.7%;住宅用地1 129.73公頃,占土地供應總量的29.22%;商服用地355.26公頃,占土地供應總量的9.19%;公用設施用地1.33公頃,占土地供應總量的0.03%;公***建築用地72.05公頃,占土地供應總量的1.86%。
2006年,全市土地劃撥98宗,土地面積656.04公頃,比2005年同期減少16.79%。
3.土地二級市場
2006年,全市土地轉讓509宗,面積847.09公頃,轉讓金60.97億元。土地抵押*** 2 241 宗,面積6 893.01公頃,抵押價款523.79億元,貸款金額227.48億元。
(二)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建設
按照國務院關於全面開展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要求,開展了以薊縣為重點礦區,以地熱資源為重點礦種的整頓和規範工作,對各種違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進行了全面排查,對正在實施的礦產資源開發項目進行了全面檢查,嚴厲查處無證開采、濫采濫挖、越界開采、汙染嚴重等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為進壹步規範全市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建設,下發了《關於進壹步規範天津市探礦權采礦權出讓管理通知》(津國土房礦[2006]1152號文),為加大全市礦業權建設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2.探礦權采礦權壹級市場
為維護國家礦產資源的所有權益,保護探礦權人、采礦權人合法權益,科學合理地配置地熱資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天津市地熱采礦權出讓管理辦法(試行)》,並於2006年5月1日開始實施。目前已成功審批兩宗地熱采礦權,收取采礦權使用費155.72萬元。
3.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
2006年度內無償轉讓探礦權2宗。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壹)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6年,天津市出臺了《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違法案件查處督辦制度》、《關於規範衛星遙感監測促進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等壹系列文件,開展了違法占地違法建設專項調查、100天專項治理統壹執法活動、土地市場和礦業秩序治理整頓大檢查、第六次衛片執法檢查等全市範圍的執法活動,投入250多萬元配備了兩部衛星遙感巡查車等執法設備,大力加強了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2006年,發現當年新發生土地違法行為186件,涉及土地面積320.2公頃(耕地191.49公頃);第六次衛片執法發現2004年10至2005年10月隱漏553件,涉及土地面積1 063.28公頃(耕地693.76公頃)。***計發現739件,涉及土地面積1 383.48公頃(耕地885.25公頃)。
本年立案違法案件697件,涉及土地面積1 373.21公頃(耕地885.24公頃),分別占全年發現總數的94.32%,99.26%和99.99%。
其中:歷年隱漏立案553件,1 063.29公頃(耕地693.76公頃)。本年發生立案144件,309.93公頃(耕地191.48公頃),包括:買賣或非法轉讓5件,30.81公頃(耕地7.05公頃);破壞耕地7件,8.22公頃;未經批準占地110件,121.79公頃(耕地92.33公頃);其他違法行為22件,149.11公頃(耕地83.44公頃)。
本年立案查處的697件土地違法案件已結案148件,224.74公頃(耕地118.48公頃),分別占立案總數21.23%,16.37%和13.38%。已結案件中包括:處理上年未結案件20件,8.66公頃(耕地8.64公頃);處理隱漏案件30件,21.79公頃(耕地9.56公頃);處理本年發生案件98件,194.29公頃(耕地100.27公頃)。***收回土地16.02公頃(耕地14.51公頃),收繳罰沒款296.78萬元。對1名涉嫌非法轉讓、1名倒賣土地使用權的局級幹部和2名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村委會幹部進行了刑事移送。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壹是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意識還顯薄弱;二是基層執法力量薄弱,日常巡查不到位;三是土地違法案件調查難、制止難、執行難、移送難的問題依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二)地礦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6年全市***查處礦產資源違法案件3件,均屬於無證開采,其中企事業單位2件,個人1件。截至12月底,3件違法案件全部結案,***收繳罰沒款15.9萬元。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2006年受理國土資源行政復議申請並審結11件,主要涉及對破壞耕地、非法占地進行非農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不服,當事人提起行政復議申請,要求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處罰決定。經審理,因被申請人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適用依據正確,內容適當,均做出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2006年末,天津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有17個(3個省級,14個地市級)。
截至2006年底,國土資源管理從業人員618人(全部為行政編制),其中,研究生學歷以上34人,大本與大專學歷531人,高中及中專學歷53人。
全年行政管理經費總額15 060.13萬元,其中地方財政13 226.51萬元;其他收入 1 833.62 萬元。
2006年負責國土資源管理的公務員參加學期在兩周以上的培訓班84人次,完成學歷教育74人。
七、問題與建議
由於天津市耕地後備資源不足,特別是在連續十年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後,可供開發的土地已經很少;另壹方面,通過土地整理如退宅還田等增加耕地又存在周期長、難度大、資金投入高等問題,在目前的條件下難以實現,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日趨困難。針對全市可開墾荒地不足的現狀,建議國土資源部允許天津市進行異地開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