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要填。
凡是列入統計報表報送名單的規模企業,均需向所屬主管統計機構填報相應統計報表;
規模以上工業統計報表制度
(壹)為了解全國工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為各級政府制定政策和計劃、進行經濟管理與調控提供依據,依照《中華人民***和國統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統計報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國家統計調查的壹部分,是國家統計局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的綜合要求,各地區應按照全國統壹規定的統計範圍、計算方法、統計口徑和填報目錄,根據國家統計局擬訂的工業企業報表制度的內容,認真組織實施,按時報送。
地方特殊需要的統計資料應通過地方統計調查搜集,並盡量避免與國家統計調查內容相重復。
(三)本統計報表制度分為年報和定期報表,統計範圍原則上為規模以上工業法人企業。規模以上工業法人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
本報表制度中2010年年報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2011年定期報表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
(四)所有報表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負責組織實施,調查方法為全面調查。
(五)本制度由國家統計局負責解釋。
擴展資料:
統計報表具的優點。
1、來源可靠
它是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宏觀管理的需要而周密設計的統計信息系統,從基層單位日常業務的原始記錄和臺賬(即原始記錄分門別類的系統積累和總結)到包含壹系列登記項目和指標,
都可以力求規範和完善,使調查資料具有可靠的基礎,保證資料的統壹性,便於在全國範圍內匯總、綜合。
2、回收率高
它是依靠行政手段執行的報表制度,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上報,因此,具有100%的回收率;而且填報的項目和指標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可以完整地積累形成時間序列資料,便於進行歷史對比和社會經濟發展變化規律的系統分析。
3、方式靈活
它既可以越級匯總,也可以層層上報、逐級匯總,以便滿足各級管理部門對主管系統和區域統計資料的需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