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有什麽不良信息記錄?
壹般指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門發布的規章或規範性文件中提到的不良行為記錄。其“不良行為”是指壹個行業中的各方及從業人員,即企業、監理、設計師、消防員、安全評估員等的不良市場行為。、凡在本行業活動中違反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規範、規程和規範性文件的。
將這些企業的不良行為信息記錄下來,存儲在相關管理部門,稱為“不良行為記錄”。
那麽建築企業不良記錄會有什麽影響呢?
對施工企業不履行合法施工程序、在招投標中弄虛作假、轉包、違法分包、不履行合同約定等擾亂正常建築市場秩序的不良行為予以記錄。查處建設單位不具備施工條件發包、強迫承包單位簽訂“陰陽合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施工的行為。其中,不符合程序的,將停止其投標,取消其投標結果。對工程項目的違法建設應當責令停止,並記入施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當企業的不良記錄積累到壹定程度,就會被扣分、降低企業資質、限制投標、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