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外商投資證書取消了

外商投資證書取消了

新年伊始,諸多外商投資法規正式實施,我們也將看不到商務部再出具《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回執》。多部關於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於2020年1月1日正式開始施行。

例如:

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令2019年第2號)

關於外商投資信息報告有關事項的公告(商務部公告2019年第62號)

市場監管總局 商務部 外匯局關於做好年報“多報合壹”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9〕238號)

關於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做好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的通知(國市監註〔2019〕247號)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法》若幹問題的解釋 法釋〔2019〕20號

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商務部令2019年第3號)

......

壹、外資企業設立無需商務部門審批或備案

可以看到2020年1月1日起,商務部不再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施行後,商務部門(市商委和自貿管委會)正式退出了外資企業設立的審批和備案職能:

對於負面清單內的外資企業設立不再審批

對於負面清單外的外資企業設立也無需備案

外商投資法和實施條例是近幾十年以來對於外商投資領域的最大改革,奠定了我國外商投資新的基礎性法律框架。全面實行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

對於負面清單內的禁止投資領域,外國投資者不得投資

對於負面清單內的限制投資領域,外國投資者應符合相應的股權、高管等限制性準入要求

對於負面清單以外的投資領域,企業按內外資壹致原則登記註冊。需要取得行業許可的,行業主管部門按內外資壹致條件和程序審核。

對於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由最初的逐案審批制——備案制(2016年)——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2020年)。

二、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

外資企業的新設或變更,無需再通過商務部門審批或備案,而是直接通過市場監管局統籌的全國企業登記系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告外資信息。

外商投資企業需要報送四個報告,分別是:

初始報告,通過網上企業登記系統在線提交。外資新設或者被外資並購的企業都要報送初始報告,告知企業基本信息、投資者和實控人信息、投資交易信息等。

變更報告,通過網上企業登記系統在線提交。

年度報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線提交年度報告。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上壹年度報告,告知經營、資產負債、境內投資和分支、行業許可等信息。

註銷報告,由市場監管總局向商務部***享

而商務部和外匯局的年度報告也並入市場局的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多報合壹)。“多報合壹”年報報送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6月30日仍未報送年報的,由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020年的FDI存量權益登記的報送方式又要改了,記得做好宣傳工作提醒客戶。

三、境內自然人可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法允許外國自然人、企業或其他組織單獨或與其他投資者在中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實施條例進壹步明確了其他投資者包括中國自然人。

也就是說境內自然人也可以與外國投資者***同設立外資企業。

12月25日,上海市場局已發文,在滬蘇浙皖三省壹市試點境內自然人同外國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同舉辦外商投資企業。

根據上海市場監督的報道,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資法》實施後第壹個參與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的中國自然人已經領到了首張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圖片來源:上海市場監督

四、對於外匯管理的影響

首先,法規中涉及到《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者《備案回執》等材料要求的需要在之後的新規中逐步修改。

其次,鑒於商務部門逐步退出了外資企業設立的審批職能,所以也將逐步退出“投註差”模式的外債管理。人行2017年9號文的全口徑跨境融資中,曾表明外商投資企業的過渡期為壹年,不過直至目前“投註差”模式卻依然有效。

將來,中外資壹致是大勢所趨,“投註差”外債早晚也將退出歷史舞臺。

  • 上一篇:投標人有什麽常用工具推薦?
  • 下一篇:安卓遠程監控app安卓遠程監控軟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