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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壹步優化招投標管理的通知

朱未建通字[2020]第33號

市住建局、國家開發區建設局、綜保區建設局、南海新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壹步推進招投標制度創新,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提高招標效率,維護市場公平公正,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進壹步縮小招標範圍

《關於招標項目的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關於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招標範圍的規定》(發改法[2018]第843號)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必須進行招標。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社會投資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依法決定發包方式。對於簡單、低風險的社會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在確定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時,可直接與承包單位簽訂合同,無需辦理直接發包備案手續。

第二,放寬資質承包業務範圍

允許信用良好、具備相關專業技術能力和全額擔保的工程總承包企業在資質類別內承接上壹級工程項目。對能夠提供全額擔保且項目負責人有相應業績的企業,允許其在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壹級及以上總承包資質之間,跨專業參與同級別項目投標。允許總承包企業承擔總承包資質範圍內的所有專業承包工程,不再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承包資質。

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企業參與政府主導的重大建設項目,不得設定初始業績門檻。不得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各種不合理的限制和壁壘。不得以特定行政區域或特定行業的業績和獎項作為加分或中標的條件。

第三,積極推進工程招投標改革

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以及技術復雜、建設方案和標準明確的項目壹般應實行總承包,政府投資項目和全裝修項目應優先實行總承包。對政府通過總承包方式投資、全部國有資金投資、國有資金控股或主導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鼓勵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通過招標確定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已經涵蓋勘察、設計、監理等內容的,可以不單獨組織上述單項咨詢業務的投標。鼓勵勘察、設計、全過程工程咨詢、總承包招標采用“評監分離”方式,探索試點建設領域“評監分離”改革。

加強規劃建築設計招投標管理,實施設計團隊和設計方案招投標,加強設計團隊人員綜合能力和業績信用評價,直接將設計委托給業績優秀、水平高、信譽好的院士和設計大師。積極應用BIM技術,逐步替代傳統的紙質招投標方案或電子招投標方案,在招投標重要環節開展可視化仿真分析。

四是優化招標交易文件發布流程

招標人通過威海市建設工程電子交易系統提交《威海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承諾書》(詳見附件1)後,可直接發布交易文件(包括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招標文件、答疑、中標公告等。),招標人對交易文件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公平性和合規性負責。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交易文件,不得有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禁止的內容(詳見附件2)。

五、加強招標文件的事後監管。

各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監管平臺,在發布期內通過威海建設工程電子交易系統發布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和中標公告,對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進行網上監督檢查;對已編制發布的招標文件和答疑文件,自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監管平臺隨機抽取,抽取比例不低於20%。

經抽查發現交易文件內容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重新發布公告、澄清等方式責令招標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及時改正,並依法依規對招標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抽查和調查結果將定期在威海公共資源交易網和市住建局網站上公開。

六、簡化投標人的投標擔保

根據《威海市建築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對不同信用等級的建築市場主體保證金實行區別管理。投標人可以銀行保函、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和保證擔保的形式交納保證金。采用保函作為投標擔保和履約擔保的,投標人和中標人可根據自身需要,自主選擇金融機構在威海市建設工程電子交易擔保第三方服務平臺辦理電子擔保業務。

七、規範工程價款結算

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工資款制度,實行人工費與其他工程資金分開管理。本市新建、建設期兩年以上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應當采用施工過程結算,簡化竣工結算手續,不得以未完成審核為由拖延工程結算和拖欠工程款,不得隨意重復竣工結算。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附:1。威海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投標信用承諾書。文件

2.威海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交易文件負面清單。文件

威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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