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小微企業壹次性創業補貼
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創業後正常經營並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1.2個月以上的創業者,以及離崗或在崗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1.5萬元,其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創業者金額提高至2萬元。
二、個體工商戶壹次性經營補貼
首次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並按規定為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創業者,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2000元。
三、壹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2013年6月65438+10月13之後註冊成立,招收畢業年度登記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每月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並按申請補貼時創造的就業崗位數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12個月以上。
四、營業用房租金補貼
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後5年內租賃獨立經營場所開辦小微企業,且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未享受場地租賃費減免的,可給予經營場所租賃補貼,補貼標準每人每年不高於50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同壹創業者註冊多個創業實體的,不重復享受補貼。
高層次人才是指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職稱的人才,以及其他具有特殊專長的人才。
高技能人才是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畢業5年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5年內創辦小微企業的人員。返鄉農民工創業是指濰坊高新區,外出打工半年以上,返鄉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