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陽性感染者或確診病例的區縣來返寧人員要主動向屬地鄉鎮或村委會及單位報告登記,不要心存僥幸,導致疫情擴散。
二、對自己身邊有陽性感染者或確診病例的區縣來返人員,要主動提醒、勸導、報告;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壹經查實,根據風險程度,將獎勵舉報人200-500元,並嚴格保密,舉報電話:5884219。
三、市外非重點地區來返人員,要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寧後24小時之內再做壹次核酸檢測,結果未出來前,要自覺居家,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去人員密集場所。
四、有感冒、發燒、乏力、腹瀉等癥狀的人員,要主動向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並配合到發熱門診診療,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不要自行診療,不要乘坐公***交通工具,更不要參加聚集活動。
五、黨政群團及企事業單位人員要堅持“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出差”,落實“誰申報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要求,確需外出的,按要求履行審批程序,批準後才準予外出;倡導各界群眾盡量居家生活、非必要不出行,不組織參與聚會、聚餐、培訓、演出等聚集性活動;取消集市廟會。
六、要堅持口罩文明,科學佩戴口罩,外出特別是在公***場所等人員聚集場所,做到不摘口罩、不摸口罩、不隨意丟棄口罩。
七、養成健康的衛生習慣,無論在家還是在工作場所都要勤通風、勤洗手、常換氣,不要在密閉場所長時間停留。
八、商場、影院、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要落實錯峰限流,堅持測溫、驗碼、消毒、有序排隊、保持距離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
九、要堅持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原則,減少疫情傳播風險。
十、要相信權威信息,不要轉發任何未經權威機構認證的小道消息,自覺抵制虛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