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逾期未申報的補報未按時申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地址異常等其他異常原因處理辦法上面都有說明。
2、工商局自收到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將不予受理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
3、未按規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後,攜帶資料前往企業所屬工商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市場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示年度報告和登記相關信息。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六十三條 市場主體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第七十條 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