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發展歷史較短,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規則尚不完善,各方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非常欠缺。大多數上市公司沒有主動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意識。因此,我國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從壹開始就處於放任自流的狀態。然而,由於內部控制薄弱,我國上市公司經營失敗的案例越來越多。內部控制在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資產的安全完整和經營活動的有效進行、防止舞弊和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越來越受到國家和社會的重視。證監會在《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中強調,上市公司應當在2007年年度報告中充分披露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況,包括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的工作計劃及其執行情況、內部控制檢查監督部門的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董事會對內部控制相關工作的安排以及相關責任追究機制等。鼓勵國有控股公司、財務公司和其他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在披露2007年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報告和審計機構對自我評估報告的核查評價意見。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正朝著自願性披露和強制性披露相結合的方向發展。自願信息披露已成為許多大公司展示其“核心競爭力”、與利益相關者溝通和描述其未來的有效方式。當前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對上市公司自願性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和公司生存環境的變化,上市公司自願披露信息的動機不斷增強並付諸實踐。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問題
1.公司治理不完善影響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質量。
(1)股權結構不合理影響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完全意義上的股東是真正的投資者,他們有強烈的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的願望,所以他們特別關註自己的投資和相關收益。而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特點是國有股或國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不會像真正的經濟人那樣首先追求企業的經濟目標,而會更多地考慮企業的穩定性、社會環境等政治因素。其直接影響導致國有股東實際缺位,國有資產流失,對經營者監管缺位,從而助長了內部人控制的局面,為虛假內控報告創造了機會。
(2)內部控制權過於集中,影響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內部控制權主要由股東通過董事會對管理層的任命來實現。目前由於股權過於集中,法人股比例低,社會公眾股分散,董事會被大股東控制。上海證券交易所2004年的壹項調查顯示,上市公司董事會中超過50%的董事是由壹個大股東任命的。雖然獨立董事制度已經實施,但外部董事通常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命,影響了其獨立性。這種情況不僅抑制了中小股東的權利,也影響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