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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當前,全省疫情防控正處於最吃勁的關鍵期,疫情形勢開始出現積極變化,但總體形勢仍然嚴峻復雜。為鞏固和擴大疫情防控效果,堅決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發公***衛生事件I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現就繼續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省內各類企業先按不早於3月10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堅決防止聚集性感染。
二、省內大專院校、中小學、中職學校、技工院校、幼兒園延期開學。具體開學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後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廣大居民應嚴格遵守現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盡量減少出行,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做好居家環境衛生。出入公***場所必須佩戴口罩,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四、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本通告要求,進壹步強化主體責任,切實把各項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抓實、抓細、抓落地,確保社會大局平穩有序。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繼續理解配合、積極參與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堅定信心、同舟***濟,守望相助、***克時艱,合力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0日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為進壹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流動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發公***衛生事件I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現就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省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20日24時前復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公***事業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二、省內大專院校、中小學、中職學校、技工院校、幼兒園延期開學。具體開學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後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組織幹部職工下沈到村基層壹線,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四、廣大居民應嚴格遵守現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盡量減少出行,不參加集聚性活動,做好居家環境衛生。出入公***場所必須佩戴口罩,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五、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本通告要求,強化主體責任,切實把各項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抓實、抓細、抓落地,確保社會大局平穩有序。
關於企業復工有關問題的調整通告
為減少人員流動性,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切實維護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現就企業春節後復工問題通告如下:
壹、根據省防控指揮部統壹安排,我市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020年2月13日24時;2月13日24時後有復工安排的企業須提前向當地經信、商務、住建等部門報備,是否復工視疫情形勢另行通告。
二、春節期間未停工或已復工的企業可繼續生產,但不得解散職工、重新換班,並按照襄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關於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搞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地經信、商務、住建等部門負責將此通告通知到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