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債券是指將募集資金專門用於支持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產業、綠色項目或綠色經濟活動,依照法定程序發行並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據了解,2015年12月發布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和《綠色債券發行指引》,為界定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範圍、規範國內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隨著我國綠色發展內涵不斷豐富、產業政策和相關技術標準的持續更新,上述兩個文件對於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範圍的界定和技術要求已不能適應新時期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從國家層面看,隨著國內綠色債券市場的不斷發展,也有必要盡快對兩個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的範圍進行統壹,並逐步實現與國際通行標準和規範的接軌。
本次起草說明顯示,《綠色債券目錄》(2020年版)在制定過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則:
壹是堅持與《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等政策文件相銜接,結合中國經濟 社會 發展階段、產業狀況和生態環境特點等因素,科學界定和遴選符合綠色債券支持的項目,實現國內綠色債券市場在支持項目和領域上的統壹。
二是堅持以具有顯著的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環境效益作為項目甄別的基本原則,以能夠形成債券支持的綠色資產為篩選的基本維度,科學確定綠色債券支持的領域,提升中國綠色債券的綠色程度。
三是堅持統籌協調、動態調整與國際接軌的原則,既考慮與《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和《綠色債券發行指引》有關適用範圍的有效銜接,同時也兼顧並借鑒國際綠色項目、綠色資產分類的主流標準,不斷提升國內綠色債券支持項目標準的國際化水平,吸引更多的境外資金參與中國綠色債券市場。
在內容方面,《綠色債券目錄》(2020年版)對《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三級分類進行了細化,增加為四級分類。
其中,壹級分類包括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生態環境產業、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六大類。
二級和三級分類延用《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的基本思路,增加了《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中有關綠色農業、可持續建築、水資源節約和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的分類層級,並擴展了農業和生態保護等領域的支持項目範圍。
四級分類與《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的三級分類名稱保持壹致,基本涵蓋《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中的相關綠色產業和項目。
為保持《綠色債券目錄》(2020年版)的先進性以及後續與國際相關標準的接軌,提升中國在綠色債券標準領域的國際話語權,四級分類刪除了化石能源清潔利用的相關類別。此外,為更好地兼顧綠色債券支持綠色產業鏈條的完整性及本目錄自身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中涉及的部分項目相關的貿易和消費融資活動也納入《綠色債券目錄》(2020年版)支持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