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營業執照時,字號是指企業名稱,對於個體工商戶來說通常是店鋪名稱;個體工商戶有字號的,其銀行結算賬戶名稱應當與營業執照上的字號壹致;沒有字號的,結算賬戶名稱由“個體戶”加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者名稱組成。這些規定保證了法律和金融活動中企業名稱的壹致性,有助於規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
營業執照註冊信息:
1.註冊資本:指企業註冊時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註冊資本總額;
2.法定代表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企業的經營決策和對外代表;
3.經營範圍:企業可以開展的經營活動範圍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
4.註冊地址:企業的註冊地,通常是企業的主要辦公地點;
5.成立日期:企業正式成立登記的時間;
6.經營期限:企業的法定經營時間,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長期經營。
綜上所述,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壹定要填寫正確的企業名稱,即店鋪名稱,通常是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其銀行結算賬戶名稱要與之壹致,或者采取“個體戶”加經營者名稱的形式,以保證企業名稱在合法金融活動中的統壹,旨在規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
法律依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第九條
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品牌名稱、行業和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企業名稱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有其他含義的除外。
第十五條
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資者的名稱作為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