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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言人的發展趨勢

七年之癢

從整體上看,我國的政府新聞發布制度基本建立起來了,2008年,我國僅中央和省級政府新聞會就達到1700多場,這在世界上也屬罕見。與過去相比,我們的新聞發言人整體水平不斷提高,但是從中國的媒體變局來看,要走的路顯然還很長。

為什麽總引發爭議

他們的壹言壹行經常成為報紙的頭條,但他們也時常會卷入輿論的漩渦,遭來廣泛的質疑;他們是信息的傳播者,卻也是信息的過濾器。他們有時是消防員救火隊,有時卻是適得其反火上澆油。職業要求他們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然而他們卻總犯壹些低級錯誤。這就是中國的新聞發言人。

有好事者將中國的發言人進行了簡單的歸類。

無可奉告型:雖然是部門或企業的發言人,但往往壹問三不知。對政策對狀況都不清楚。本來新聞發言人突破了以往官員“訓誡”式的角色定位,通過與記者進行平等對話,能夠起到“潤物細無聲”的傳播效果,但事與願違,很多新聞發言人面對記者的提問都是三緘其口,口頭禪都是“無可奉告”。2010年4月,重慶市政府新聞辦主任表示,如果新聞發言人說“無可奉告”,將追究責任。

大包大攬型:在中國的體制下,新聞發言人知道的東西有限,並非事事清楚,有的發言人錯誤地認為,出了什麽事情自己的任務就是去堵槍眼,去轉移視線,去替人受過,大包大攬,什麽責任都自己扛,有著“犧牲小我,成就大我”的奉獻精神。但事實上,“犧牲小我”並不能“成就大我”,而往往是壹損俱損。有辨識力和媒介素養的公眾,可以區分發言人個人的失誤與其所代表的團體的“口徑”。

照本宣科型:事先準備好臺詞,不分場合不分對象照本宣科。比如前不久央視連線抗洪前線,面對主持人關於決口有多大、群眾轉移情況的詢問,江西防總辦副主任平其俊充耳不聞,先後介紹了國家防總副總指揮、水利部部長、國家防總秘書長、水利部副部長、江西省防總副總指揮的重要指示。其間主持人兩次打斷、再三詢問,平其俊依舊對著事先準備好的稿件大念特念,可謂以不變應萬變。

自我辯護型:譬如前段時間鬧得轟轟烈烈的霸王洗發水的“二惡烷”事件,發言人壹直強調二惡烷是整個行業都存在的現象,並非“霸王”獨有。而實際上公眾所關心的只是對消費者構成何種危害,他們並不關心行業裏的種種“潛規則”。“霸王”的這種表態,忽視了對消費者權益的考慮,只是壹味地撇清幹系,難怪會壹波不平壹波又起。

報喜不報憂型:這是大多數單位的習慣做法。碰到自己需要宣傳的好事就大書特書,而記者壹問起負面新聞就面露難色,推三阻四,冷若冰霜,甚至視媒體為大敵,抱怨記者嗅覺敏銳,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

惱羞成怒型:當壹名記者問身為全國政協委員的某省政協主席怎麽看待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時,這位委員先是說:“很遺憾,我對這個問題沒有研究。”在記者的追問下,他竟反問記者:“為什麽不公布老百姓的財產?那些企業老板的利潤為什麽不向工人公布?”類似這樣的惱羞成怒如“妳是哪個單位的”、“妳在替誰說話”,我們也經常聽到。

感情錯位型:有的新聞發言人本末倒置,不以人為本,在重大傷亡現場不首先發布人員的傷亡,而是誇誇其談救援人員的英勇行為。還有的發言人面對火災、礦難等重大事故時,喜形於色,大談由於領導重視措施得利,局面已得到基本控制,沒有表現出起碼的悲天憫人。

總之,越來越多的新聞發言人在發布新聞時也成為新聞的制造者,他們的雷人雷語也被廣泛傳播。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童兵認為,在中國從事新聞發言人是需要勇氣與智慧的。《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於2008年5月1日實行,許多地方都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但由於缺乏系統的培訓與實踐,新聞發言人大多如履薄冰。很多地方新聞發布也只是形象工程,發言人名單和電話是公布了,但並無後續,甚至新聞發言人成為了某些政府官員拒絕媒體采訪的盾牌。

今天更難當嗎

有專家認為,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新聞發言人知道的永遠不會比網民更多。面對持有廣角鏡、放大鏡和顯微鏡的網民,壹些部門的新聞發言人反而成了“信息弱勢群體”、“知情有限公司”。

史安斌並不這樣認為,“在歐美國家的政治體制中,政府新聞發言人往往被允許列席最高級別的決策會議,對相關信息和決策過程有著清晰和準確的把握。他們壹般都具有豐富的媒體從業經驗,了解如何與媒體和公眾進行有效溝通。但在我國,新聞發言人往往被定為某個特定的官階或職位,他不壹定能夠了解全面的信息。如果新聞發言人成為‘信息弱勢群體’,看起來‘不比網民了解的多’,主要是體制的束縛”。

童兵說,“雖然網民有各種渠道搜集信息,但網民掌握的信息與新聞發言人掌握的第壹手的信息還是有區別的,政府本身就是最權威的信息來源,新聞發言人掌握的是內情,網絡的信息還需要辨別真假,而新聞發言人的信息應該是權威的。從信息的質量上看,他們不是弱勢群體。”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王君超認為,網絡確實使新聞發言人面臨極大挑戰,而且微博用戶通過互相“關註”、“轉發”、“目標推送”,可以實現“所有人面向所有人”傳播模式下的“協作傳播”,從而挖掘或逼近事實真相。在這種情況下,發言人如果不告知真相就會漏洞百出。

也有專家認為,發言人代表某壹國家、集團、部門、企業的利益,他們的“腦袋並不完全長在自己的肩上”。王君超認為,這並不是說,發言人完全沒有自我發揮的空間。恰恰相反,發言人如果在每壹場發布會前,都能明確這樣壹個觀點,即召開發布會的目的不僅是“救火”,更重要的是滿足公眾的知情權,那麽,在確立“口徑”、發布信息時就會實事求是,使發布會取得較為理想的傳播效果,受到公眾的歡迎,這其實也是最大程度地維護了其所代表的部門利益。

在正常的情況下,新聞發言人的工作是按部就班的,而且有的發言人也做得不錯,但壹旦遇到危機和突發事件,壹切仿佛就打回了原樣。史安斌認為好的新聞發言人應該始終堅持壹個原則,那就是“忠實說,迅速說,首先說”。另壹個重要的原則是:尋求部門利益和公眾利益之間的平衡點,制造社會***識,而不是引發官民對立。

有的發言人認為說什麽不說什麽並不由自己決定。但新聞發言人雖然改變不了事實,卻可以做到“不知道的不說,不清楚的慎說,沒有把握的不亂說,必須說的好好說”,作為溝通政府與公眾的橋梁,新聞發言人在避免對立、減少摩擦、消除誤解、傳遞誠意方面是大有作為的。

童兵認為,能否做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檢驗壹個新聞發言人是否真誠的最簡單也是最直接的標桿。有時善意的謊言也是謊言。同時作為壹個新聞發言人首先要搞明白自己發布的對象是誰,表面上看是記者,其實記者是代表民眾來發問的,對於發言人而言,記者的提問沒有刁鉆和不刁鉆的,只有好回答和不好回答的,新聞也沒有負面的正面的,都是客觀發生的。壹些部門的新聞發言人居然公布什麽記者的黑名單,完全是不明智的舉動。不要低估受眾的理解力,不要回避明顯的焦點和問題,如果壹般民眾可以看出來的問題,發言人應該更熟悉更明白。

依然是稀缺資源

人民網成立了壹個新聞發言人俱樂部。負責人杜登斌告訴記者,相對於政府的新聞發言人來講,企業更需要自己的發言人,因為對於政府的壹些報道還容易統壹,但對於處於危機中的企業來說,壹著不慎就是滿盤皆輸。2009年3月以來,雙匯集團因為瘦肉精的問題遭遇到了極大的危機,此時人們才發現,這麽龐大的公司長期以來竟然沒有壹個正式的新聞發言人。

據美國全國政府傳播者協會估計,美國各級政府大約有4萬名新聞發言人,同時稍有規模的企業都會設立專職的新聞發言人,即使是十來個人的小企業也會有兼職的新聞發言人。據杜登斌他們調查,380多家跨國公司中基本上已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達到了80%,而在國內,100多家央企真正建立企業發言人制度的不到壹半。而對於民營企業,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不足1/5。這樣壹旦出現了危機事件,臨時抱佛腳,顯然就只能疲於應付了。環球時報的壹篇社評認為,在涉及大型國企的公***批評事件中,所涉機構的表現都不及格。

目前我國政府部門的新聞發言人大體上有三種來源:壹是主管領導,如有的地方要求出任新聞發言人的必須是該部門的“二把手”;二是秘書長和辦公廳主任的“總管式”人物;三是宣傳部門的負責人。其中第二類人選是各級政府部門新聞發言人最主要的來源。選擇以上三類人員從總體上說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也基本能夠滿足現階段對新聞發言人的要求。但從長遠看,其缺陷是顯而易見的。這三類人員大都是官員出身,鮮有媒體的實際工作經驗,往往剛剛培訓出來,幹了沒兩年,就提拔了,轉崗了,這樣又要從零開始。

這些年新聞發言人的培訓非常多,經常是培訓到哪裏,哪裏的新聞發布制度就可以建立起來。可是在中國他們依然是稀缺資源。值得憂慮的是,有許多的書籍、有許多的講座傳播的都是新聞發言人的應對之策、推諉之術,王君超認為如果說發布會有軍規的話,那麽最大的壹條就是:真相第壹,技巧第二。發布會的社會效果,永遠只服從於壹個原則,那就是:尊重事實,告知真相。壹場虛假的言不由衷的發布會,無論包裝得如何堂皇,無論取得如何立竿見影的瞬間效果,都只能是浮雲。

“登高而招,臂非加長也,而見者遠;順風而呼,聲非加疾也,而聞者彰。”公安部的新聞發言人武和平在壹篇文章中這樣描述自己的職業。的確,作為新聞發言人,應該為自己所從事的職業感到驕傲,這是壹個能夠讓信息更加透明,讓公眾了解到更多真相的工作。

2009年8月3日,中央印發了《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強調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如果說2003年非典危機是中國政府新聞發布制度建設的起點,那麽2011年應成為中國政府新聞制度建設的重要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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