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資金專戶管理規定
進壹步規範市級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管理,防止基本建設項目超概算,制定相關規定。
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規定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加強財政部信息化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財政部《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財政部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金融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金融信息化建設
項目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金彩項目壹期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和納入部門預算的金融信息化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部門項目)。
第三條項目資金支出範圍包括:機房建設或改造費、設備購置安裝費、軟件開發及采購費、安全建設費、系統集成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前期工作費、設計費、咨詢費、監理費、招標費、培訓費、項目準備費等。
第四條部門項目資金的支出範圍包括:機房建設或改造費用、系統設備購置。
安裝費、軟件開發購買及實施費、安全建設費、測試費、系統集成費、運維費、網絡租賃費、會議培訓費、資料購買費、專家評審費、代理費、數據打印及光盤刻錄費等。
法律依據:
結合財政部工作實際,制定《財政部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金融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金融信息化建設
項目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金彩項目壹期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和納入部門預算的金融信息化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部門項目)。
第三條項目資金支出範圍包括:機房建設或改造費、設備購置安裝費、軟件開發及采購費、安全建設費、系統集成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前期工作費、設計費、咨詢費、監理費、招標費、培訓費、項目準備費等。
第四條部門項目資金的支出範圍包括:機房建設或改造費用、系統設備購置。
安裝費、軟件開發購買及實施費、安全建設費、測試費、系統集成費、運維費、網絡租賃費、會議培訓費、資料購買費、專家評審費、代理費、數據打印及光盤刻錄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