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持卡人逾期不到壹個月,銀行會打電話或短信通知借款人及時還款,否則會被通報信用,用戶還將面臨高額罰息。在此期間,銀行不會采取其他措施要求用戶還款。
3.如果持卡人逾期超過壹個月甚至更長時間,銀行會將催款任務外包給第三方催款公司。第三方催收公司不限於電話、短信。第三方催收公司會聯系借款人的家人或朋友,對借款人的生活產生影響。如果持卡人逾期超過三個月,銀行將動用法律武器,銀行將以信用卡詐騙罪將持卡人告上法庭,持卡人將面臨銀行的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1條規定了以下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百三十四條* *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價款總額五分之壹的,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價款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標的物使用費。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限不滿壹年的,應當隨同借款壹並支付;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年年底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應當隨貸款壹並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