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食品安全監控。
制定食用農產品產地區劃。建立農產品產地環境安全監管制度,系統排查農產品產地汙染狀況,開展重點區域和典型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安全監測。加強農業投入品質量和環境安全管理。建立全國農獸藥殘留監測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常規監測從目前的37個城市擴展到全國所有大中城市。建立原糧汙染監測體系,開展原糧質量安全衛生監測,構建糧食質量安全衛生監測網絡。開展非食品原料風險監測,系統排查非食品原料汙染情況,建立重點食品強制性標準國家專項檢查制度,實施電子標簽管理制度,建立和規範食品召回監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衛生質量抽查和常規監測制度,建立食品質量監測直報點。完善國家食品汙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
2.提高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水平。
整合和充分利用現有食品檢驗檢測資源,嚴格實驗室資質管理,初步建立協調、統壹、高效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實現檢測資源共享,滿足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安全監管需求,努力使國家食品安全檢測機構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推進檢驗檢測機構社會化,積極鼓勵和發展第三方檢測機構。
3.提高食品安全標準。
進壹步加大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力度,基本建立統壹科學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推動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進程,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根據我國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領域的具體情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過渡性標準或分級標準。
4.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系統。
充分利用現有信息資源和基礎設施,建立國家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形成包括國家、省、市、縣四級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和全國重點企業食品安全因素直報網絡;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強的食品安全動態信息數據庫;建設全國食品安全基礎信息共享系統,形成服務於食品安全監測分析、信息通報、事件預警、應急處理、食品安全科學研究和社會公共服務的網絡協同工作環境。加快建立統壹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系統。
5.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撐能力。
開展食品安全科學基礎研究、高技術研究、關鍵技術研究和基礎數據共享平臺建設,加強應用技術和相關戰略研究。跟進和研究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主要貿易國家的食品安全監管措施,以及世界貿易組織的《實施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協議》和《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加強食品安全技術能力建設,初步建立具有自主創新能力、與國際接軌的開放式食品安全研究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人才和學科建設。
6.加強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應急體系建設。
完善食品安全應急機制,建立並實施食品安全快速反應聯動機制。加強應急指揮決策體系、應急監測、報告和預警體系、應急檢測技術支持體系、應急隊伍和物資保障體系,以及培訓基地和現場處置能力建設,提升政府應急處置能力。全面加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督查督辦力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機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訪督辦制度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國家食品安全監察員制度。
7.建立食品安全評價體系。
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和制度,研究食品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和嚴重程度,以及造成危害的概率,並據此劃分食品的風險等級,動態評估結果將作為政府食品安全決策和管理的依據。
8.完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
進壹步增強全社會食品安全誠信意識,營造食品安全誠信環境,營造食品安全誠信文化。初步建立食品安全誠信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規範、指導和監督作用。逐步建立企業食品安全誠信檔案,實施食品安全誠信分類監管。完善“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企業是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的制度,加強行業自律,建立食品企業紅黑榜制度。
專欄8食品安全完整性
食品安全誠信分類監管:建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登記檔案信息系統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誠信分類數據庫,廣泛收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準入信息、食品安全監管信息、消費者投訴舉報等信息。,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誠信分類監管制度。
量化分級管理: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強化食品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
9.繼續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嚴厲打擊假冒偽劣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集中開展高風險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進壹步提高與公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糧食、肉類、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等重點品種和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關鍵環節的食品安全水平。完善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進壹步加強和完善食品企業日常監管措施,探索農村小型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有效監管模式,有效遏制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無證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進壹步加強食品市場監管,繼續整頓和規範食品廣告,重點整治中小城市食品廣告。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指導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構建農村食品現代流通網絡、社會監管網絡和監管責任網絡,全面提升農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0.完善食品安全認證。
建立健全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全國統壹食品認證體系,完善認證制度。建立農產品原產地標識和產品認證制度,積極開展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認證,加大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和飼料產品質量認證力度。農業投入品生產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農業生產過程的管理體系認證。完善良好農業規範、良好生產規範、良好儲運規範、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綠色市場認證,提高食品企業管理能力。加快我國食品認證國際互認進程。
11.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進口食品質量安全準入制度,制定科學合理、與國際接軌的準入程序。在食品風險分析的基礎上實施分類管理,提高進口食品檢驗檢疫的有效性。完善進口食品檢驗體系,重點檢驗食品中的農獸藥、食品添加劑、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質和標簽。建立健全“壹個模式、十個體系”的出口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即“公司+基地+標準化”的管理模式和種植養殖基地備案管理的十項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和《實施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協議》的規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制定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控制標準,制定和修訂與食品檢測相關的檢驗檢疫行業標準。
12.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制定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的宣傳報道,普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提高全社會食品安全意識,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管能力。加快食品安全培訓體系建設,對政府管理人員、執法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新聞記者和消費者開展多種形式和途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