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分析如下:
1、寶雞市所屬事業單位引進、清華大學畢業生,經公開招聘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2、寶雞市引進、清華大學畢業生到轄區企業工作(含非公企業,下同),直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按企業人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享受企業人員待遇。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人事關系保存在專業對口的市屬全額事業單位(不受編制、崗位限制),保存期限為5年。人事關系保存期間,其檔案工資按事業單位在崗人員管理。期滿後,人事關系正式轉入事業單位或供職企業,也可視情況延長保存時限;
3、被正式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與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清華大學畢業生,市財政分別給予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5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安家費補助,安家費分5年等額發放;
4.、寶雞市財政給引進的、清華大學畢業生在企業工作的發放生活補貼,連續補助5年。在市屬、縣區屬企業工作的畢業生,每月分別給予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1000元、1500元、2000元的生活補貼,在駐寶中、省企業工作的分別給予800元、1300元、1800元的生活補貼;
5、對在寶雞市行政區域內非公企業工作並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清華大學畢業生,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等社會保險部分,由市財政補助三分之二,連續補助5年;
6、凡被正式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與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清華大學畢業生,由市住建局免費提供公租房壹套或由市(縣、區)財政發放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0元,連續補貼5年;
7、正式聘用人員在原單位工作年滿壹年後,經本人申請,組織考察,可安排在鎮、街掛職任黨政副職領導壹年,掛職鍛煉期滿考核合格的,列為後備幹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
申報條件:
1、申請人屬駐寶工業企業自主培養、全職招引高端人才(含從市域外新引進人才、在外寶雞籍返鄉人才和本地高校畢業生),且屬《寶雞市人才分類目錄》範圍內的A類、B類、C類人才;
2、申請人與駐寶工業企業(不含在寶雞市外設立的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且工作滿1年以上;
3、申請人參加社會保險且正常繳費。
申報材料
1、《寶雞市高端人才住房生活補助申報審批表》4份;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3、申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申請人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
審批程序
1、申請人填寫《寶雞市高端人才住房生活補助申報審批表》,附有關佐證材料交企業初審;
2、企業初審通過後報高新區黨工委組織人社部復審;
3、高新區黨工委組織人社部復審通過後報市委組織部審核;
4、市委組織部會同市財政局審核、公示,報市政府審定;
5、市財政局根據審定結果將資金撥付至市委組織部,由市委組織部撥付至申請人賬戶。
時限要求:
住房生活補助每年申報壹次,用人單位應於每年1月底前將申報材料報高新區黨工委組織人社部。
綜上所述,住房生活補助從發生勞動關系之日起計發,以申請人與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住房生活補助按年發放,5年內解除勞動合同的,剩余部分不再發放。住房生活補助每人限享受壹次,不得重復享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條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第六條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發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與政務服務平臺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