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壹個月內兩次升級樓市調控。
7月25日淩晨0點,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11部門發布《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發布9項調控新政策,包括:調整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首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提供連續65433年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三年內連續兩年以上的社保證明,暫停向其出售第三套商品住房。
此外,《通知》規定,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的商品住房(以網簽時間為準,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滿三年方可交易和轉讓。通知自7月25日起立即執行。
這是自7月2日東莞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商品住房預售(銷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銷售速度,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引導,加強商品住房項目銷售監管以來,樓市調控的又壹次收緊。
有深圳“後花園”之稱的東莞,今年6月因房價漲幅首次超過深圳而備受關註。6月以來,東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多次表態要給樓市降溫。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此前表示,東莞部分核心區域和熱門樓盤確實存在壹些價格快速上漲的現象,這些現象被各種網絡媒體“部分”放大了。東莞住建局也表示,針對近期東莞部分地區商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價格漲幅較大的實際問題,切實加快住房有效供給,保持房價穩定,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發展。從今年上半年東莞樓市表現來看,疫情消退後,東莞樓市強勢回暖,今年上半年住宅均價同比上漲14%。
東莞中原戰略研究中心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響,多個項目停工,東莞樓市供應處於空檔期,導致整體供應放緩,同比下降20%;但與此同時,上半年央行放水帶來通脹預期,投資者進入樓市,更多需求的集中釋放導致房價快速上漲,也導致部分需求入市恐慌,成交量同比增長4%。
此外,從月度來看,由於國內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以及央行降息和RRR降息的刺激,樓市強勁復蘇。五壹過後,樓市持續升溫;6月品牌房企沖刺業績,同比增長51%,創2017年以來新高。從房價來看,表現更為明顯。東莞中原戰略研究中心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市場供需比為0.6,市場明顯供不應求,2020年上半年本地拍賣市場火爆,推動房價繼續上漲。2020年上半年,平均房價同比上漲14%,環比上漲5%。2020年壹季度,受疫情影響,房地產企業資金鏈緊張,部分房地產企業打折促銷加快回籠資金,客戶觀望情緒濃厚,市場房價小幅下跌。二季度受新備案價格政策實施影響,熱門區域樓市成交上漲,因此上半年整體價格小幅上漲5%。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總體來看,此輪房地產升級只是壹個補丁,其主要特征是三假:假落戶、假離婚、假人才。東莞的政策對本地戶籍基本沒有影響,主要是針對外地戶籍。
根據東莞出臺的新政,自7月25日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首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的,須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按月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證明;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自購買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的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擁有兩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暫停向其出售商品住房。
今年7月以來,多個城市開始出臺樓市調控收緊措施。截至目前,杭州、東莞、寧波、內蒙古、深圳、南京等房價上漲的城市已經開始出臺房地產調控收緊政策。其中,東莞在今年7月兩次出臺樓市收緊政策。
值得壹提的是,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主持召開房地產工作座談會,其中提到要全面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出現問題要快速反應和處理,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RealData首席市場分析師徐小樂認為,未來房地產調控將更加分化。當前和未來,不同類型城市的房地產市場面臨的問題是完全不同的。有的城市主要是防止房價上漲過快,有的城市要防止市場轉冷。面對不同城市的不同問題,要堅持問題導向,從各地實際出發,采取差異化的調控措施。因此,未來城市間的政策差異將成為常態,調控的精準性將進壹步增強。
以下是東莞樓市新政:
壹是增加住宅用地和住房供應。
增加居住用地供應,適當提高新增國有建設用地中居住用地供應比例,優先滿足居住用地需求,緩解住房供需矛盾。積極創新體制機制,努力突破城市更新項目周期長、進度慢的瓶頸,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給。加強住房和城鄉規劃區域協調,推進區域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對接,引導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協同推進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優化住宅用地差別化地價限價出讓方式。加大住房建設力度。原則上要求新增供應住宅用地項目和政府主導的城市更新住宅項目,配建建築面積不低於10%的保障性住房,用於人才住房等用途。試點建設“三限房”,在高房價熱點區域選擇符合兩規、條件成熟、配套齊全的地塊,建設“限地價、限房價、限購房者”的住房項目。
第二,調整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非本市戶籍家庭在本市購買首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的,須提供購買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按月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證明;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自購買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的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擁有兩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暫停向其出售商品住房。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不再作為購房資格審查材料。為做好與原政策的銜接,在本通知實施之日前連續納稅滿壹年或兩年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購買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
三、調整商品房轉讓期限。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的商品住房(以網簽時間為準,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3年後方可交易轉讓。
四、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或配偶必須是本市戶籍。
五、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
密切監控商品房銷售價格。新建商品房申報銷售價格明顯超過周邊市場價格水平的,從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銷售管理費用、稅費、企業利潤等方面進行全面核定。價格超過行業公平水平且不能合理說明的,暫停預售許可或暫不備案現售。
六、規範房地產金融秩序
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繼續做好房地產金融風險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加強房地產融資業務管理,將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快速增長的銀行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督促銀行嚴格審查住房資金來源,嚴防挪用消費貸款等購房貸款。禁止非銀行金融機構向個人提供住房貸款。嚴厲打擊“高評高貸”行為,對參與“高評高貸”的評估機構和金融機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
七、規範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
加大聯合查處力度,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重點打擊房地產領域囤積居奇、價外加價、虛假宣傳、惡意炒作、收取“茶水費”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操縱二手房市場價格、抱團漲價、通過“陰陽合同”騙取貸款、不具備交易過戶條件的房屋上市等惡意哄擡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對相關參與機構和個人,依法依規采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職業資格、限制交易、納入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加大房地產信息公開力度
進壹步加強商品房用地、房源、房屋交易價格等信息公開,促進供求信息對稱。定期公布全市可售住宅用地平均單價。及時公布存量住房和未來計劃上市住房。定期發布全市各鎮街(園區)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簽交易數據,及時發布各鎮街(園區)有代表性、活躍的二手房項目網簽交易信息,提高房價透明度,引導市場理性交易。
九、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
加強房地產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加強不動產信息發布的規範管理,依法依規嚴厲處理虛假誇大、編造傳播虛假陳述、誤導公眾、違規發布不動產信息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