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應急管理局是宜春市機構改革新設立的部門,是宜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內設科室、秘書科、應急指揮與救援協調中心、綜合協調科、防火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地震與地質災害救援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科、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等機構。
2065438+2009年3月,榮獲“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2021年9月,宜春市應急管理局被授予“2018-2020年全省森林防火滅火先進單位”榮譽稱號。2021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將宜春市應急管理局列入集體獎勵名單。
宜春市應急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應急管理,指導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貫徹實施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制定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法規,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和完善事故和自然災害分級響應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自然災害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推進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率先建立全市統壹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通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速報系統,完善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享用機制,依法依規統壹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和協調生產安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趨勢並提出應對措施,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誌組織重大災害應急響應。
6、統壹協調和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
7.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火災撲救、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照規定權限協調管理市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指導縣鄉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消防管理、消防監督、防火、滅火等工作。
9.指導和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的防治,負責自然災害的綜合監測和預警,指導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10,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發放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考核。
12、材料、勞動保護用品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中央和省屬企業工礦商貿行業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安全生產準入制度的實施。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和煙花爆竹監督管理的全面工作。
13.依法依規組織和指導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的實施。組織自然災害的調查和評估。
14,開展應急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15.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改委等部門建立和完善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配系統,並在救災期間進行統壹調度。
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組織指導科學技術研究、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推廣應用、信息化建設。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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