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相關材料:公司名稱核準通知書、註冊地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股東、監事身份證明、股東出資比例、公司章程等材料到工商局審核。
3.領取營業執照:材料經工商局審核通過後,工商局發放七證合壹的營業執照。
4.刻章:持七證合壹營業執照到指定刻章機構刻制三章,包括法人章、財務章、公章。
5.辦理銀行賬戶。
6.處理稅務,審核稅務等。擴展數據:
壹個營業執照就有這七個證的功能,而且營業執照的功能越來越強大。同時,七證合壹,方便企業辦理工商事項。由商事登記部門受理,商事登記部門審批,視同七部門同時審批,便捷高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未經核準登記,擅自開展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
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未經企業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經營活動,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