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營業執照辦理所需材料有:
法人、監事、股東、財務人員的身份證件;需確定執照的營業期限、註冊資本、營業範圍、股東占股比例等信息;需提供辦公場地的租賃合同和房產證復印件。
二、營業執照已經註銷怎麽做公示
1、首先,在電腦上打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直接在百度裏搜索即可)。
2、然後,點擊“企業信息填報”。
3、其次,在打開的頁面裏,選擇登記機關所在地。
4、在接下來的頁面裏,如果是按照壹般登記程序設立的企業,可選擇工商聯絡員登錄。
5、如果是按照全程電子化流程設立並領取了電子營業執照,可選擇電子營業執照登錄。
6、登錄後,需要根據提示內容上傳“全體投資人承諾書”以示公告(取代了傳統的登報公告)。“全體投資人承諾書”需要全體投資人簽字蓋章(如是自然人,需本人親筆簽字,不可代簽)。在公告後,公示系統會顯示到當地營業執照登記機關辦理的時間段(不可提前,更不可延後)。
7、在公告滿後,企業可攜帶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表格可從國家工商總局網站上面下載)、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必須是上傳公告的原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當地營業執照登記機關提交申請,登記機關會在依法作出是否準予簡易註銷登記的決定。
在進行簡易註銷登記公告期內,如有個人、單位、監管部門提出異議,登記機關便可駁回簡易註銷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