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信息網、中國市政府網(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立法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shencha@cac.gov.cn。
3.將征求意見函寄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11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郵政編碼100044,並在信封上註明“征求意見網絡安全審查辦法”。
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25日。
網絡安全審查時限:
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有必要進行網絡安全審查的,應當在向經營者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並將審查結論和建議發送網絡安全審查機制成員單位和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部門征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網絡安全審查機構成員單位和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結論和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以上內容請參考央視新聞-國家網信辦提出的規定:掌握超過1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商,出國上市必須接受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