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殘疾證的作用
1)高考招生加分的作用。
2)部分旅遊區憑殘疾人證可減免景點門票。
壹、處理條件
凡符合殘疾評定標準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精神等多重殘疾者,均可申領殘疾證。
二、申請材料
1.辦證人是農業戶口的,先開村委會介紹信,再到鎮殘聯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壹式兩份,並加蓋鎮殘聯和村委會公章;辦證申請人是非農業戶口城鎮,需要到所在居委會領取兩份《殘疾人證申請表》,並加蓋街道殘聯和居委會公章。
2.申請人需攜帶5張彩色2寸照片,身份證復印件1份,子女需攜帶戶口本,每頁1份(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申請人必須在場,身心殘疾評定必須隨病例或診斷書攜帶。
4.受理時間:每周三。
註:身體鑒定申請人必須有壹年以上的恢復期。
三、基本流程
1.受理:準生證申請人持準生證所有手續到縣殘聯進行殘疾評定。縣殘聯在辦理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對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進行核對。對於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將免費拍照並進行殘疾評估。
2.殘疾評估:
1)首次辦理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和辦理第壹代殘疾人證的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縣級殘聯對殘疾特征明顯、便於根據殘疾標準認定殘疾類別和等級的,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征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由主席等3人共同評定簽字;
2)其他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別和等級的,必須經縣級殘疾人聯合會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由縣級殘疾人聯合會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填寫評定表,殘疾評定結果明確。
3.初審發放:縣級殘疾人聯合會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縣級殘疾人聯合會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並將評定表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
4.審核、審批、備案:市殘聯根據殘疾標準和《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對申請人的辦證申請、縣級殘聯的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果和縣級殘聯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最後由市殘聯審核後,由縣級殘聯發放《殘疾人證》。
四。收費依據和標準
縣殘聯辦理殘疾人證不收任何費用,但有些醫生需要儀器評估鑒定(如聽力殘疾、智力殘疾),需要收取壹定的費用。
五、辦證時限
10工作日出證(現場服務除外)
不及物動詞咨詢方法
(1)現場咨詢:桓臺縣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辦理殘疾證或行政服務便民中心辦理殘疾人證窗口。
(2)電話咨詢:0533-826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