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石屏豆制品產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石屏豆制品產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第六條 石屏縣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為豆制品產業發展管理機構,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壹)編制石屏豆制品產業發展規劃並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後組織實施;
(二)協調石屏豆制品質量管理工作;
(三)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訂石屏豆制品行業技術標準;
(四)指導石屏豆制品產品開發、技術推廣、技能培訓、市場培育;
(五)建立石屏豆制品生產經營信息庫,及時發布豆制品產銷信息,提供咨詢和相關服務。
石屏縣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豆制品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第二章 發展和保護第七條 自治州人民政府和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石屏豆制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優化產業發展環境,對石屏豆制品企業在基礎設施、科技研發、生產經營等方面予以扶持。第八條 自治州人民政府和石屏縣人民政府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創新適合石屏豆制品產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增加信貸投入。第九條 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石屏豆制品產業園區建設,鼓勵和支持石屏豆制品生產企業進入產業園區聚集發展。
在縣城區域內新建的石屏豆制品加工項目,應當進入石屏豆制品產業園區。第十條 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重視石屏豆制品科技研究與開發,引導和支持石屏豆制品企業加強與科研部門、大專院校的合作交流,促進科技成果的運用和推廣。
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石屏豆制品生產、加工、銷售和中介服務等人才的培訓工作,培育適應石屏豆制品產業發展的專業人才。第十壹條 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石屏豆制品的宣傳和推介工作,弘揚豆制品文化,支持開展石屏豆制品文化的發掘、整理、研究活動。
石屏縣文化、旅遊等主管部門應當開發、推廣石屏豆制品文化旅遊,提升石屏豆制品知名度。第十二條 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石屏豆制品市場和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市場配套功能。第十三條 從事石屏豆制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成立石屏豆制品協會等行業組織,增強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發展能力。
自治州人民政府和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對依法成立的石屏豆制品協會等行業組織給予扶持。第十四條 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扶持石屏豆制品企業通過聯合、兼並、重組等形式依法組建現代加工企業,加強新產品的研究開發,發展精深加工,提升產品附加值,促進產業升級。第十五條 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石屏豆制品傳統制作工藝的傳承與保護,並對使用傳統工藝生產石屏豆制品的企業掛牌命名。第十六條 自治州人民政府和石屏縣人民政府鼓勵單位和個人進行技術創新,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石屏豆制品新產品。第十七條 自治州人民政府和石屏縣人民政府鼓勵建立加工石屏豆制品的大豆原料種植基地,並對種植大豆的單位和個人所需農資實行補貼。第十八條 石屏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行政區域內特有的天然酸水資源的保護管理、科學研究和合理利用,科學劃定酸水資源保護區範圍,防止水源枯竭和水體汙染,保證石屏豆制品產業用水安全。第三章 生產經營和管理第十九條 酸水資源實行許可使用和有償使用制度,酸水資源保護區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石屏縣水務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掘井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