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國身份證丟失和被冒用是否有責任?
1,我不負責,誰裝誰負責。
2、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或者拘留十日,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冒用他人身份證或使用騙取的身份證;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3.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冒用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沒收。
第十八條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辦理身份證的措施
1,制作和分發的過程
申領和發放證件的基本程序如下:公民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申領手續,提交戶口簿和本人照片,填寫申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繳納證件費用。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領居民身份證。
公安機關對公民的申請材料及其戶口登記事項內容進行核對後,將認定信息傳遞給上壹級公安機關進行認證。
2.申請證書
去辦證時要帶上居民戶口本、本人彩色照片兩張(也可以現場領取照片)和第壹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辦理手續時,需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並采集身份證指紋,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對身份證登記事項,繳納辦證費用。需要註意的是,流動人口的指紋要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開通自助終端,實現的功能包括戶籍政策查詢、辦理進度查詢、戶籍證明打印、身份證補領、掛失、註銷。也可以辦理註銷證明、關系證明。
3.分布範圍
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16周歲以下的公民由監護人申領居民身份證。
4.有效期間
分為5年、10年、20年、長期四種。16周歲以下公民自願申領身份證的,應當持有有效期為5年的身份證;16至25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為10年;26周歲至45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20年;46歲以上的公民持有長期有效的身份證。
還有法律規定,第壹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保持有效。2013至今,以二代證為主,全國仍有不少公民尚未換證。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也規定,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自願登記指紋信息。2013起,在全國大中城市部分戶籍派出所試點居民身份證指紋信息自願登記。
5.管理
新的身份證管理機制要依托全國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更好地方便群眾,保障公民信息安全。比如可以在身份證上增加芯片,集成指紋等基本身份信息和家庭成員、婚姻、教育、社保、納稅等信息,實現“壹卡通”。這樣既能解決信息缺失導致的“舉證難”問題,又能解決壹人多證有指紋等身份信息的亂象。比如銀行卡丟失後,可以通過網絡或電話快速掛失,立即生效。即使別人持有銀行卡,破解了密碼,也無法使用。身份證管理不妨借鑒這壹思路。丟失的身份證掛失、註銷、補發後,公安機關應當在全國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操作,使原身份證失效。以目前的科技水平,推出壹款整合各類信息、功能齊全、方便安全的“壹卡通”身份證並不難。雖然居民換卡、更新讀卡設備需要大量資金,但與方便群眾辦事、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相比,這種創新值得壹試。
6.免費信息
農村五保戶,包括年人均收入低於當年國家確定的絕對貧困線的貧困戶;領取政府定期救濟補貼的貧困戶;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定期領取國家養老金補貼的特殊護理對象。上述人員首次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憑有效證件免交工本費。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居民和其他確有生活困難的居民,憑有效證件收取50%的費用。
7.接受的期限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申請辦證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8.收費問題
65438、2003年2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NDRC價格[2003]2322號)規定:
(1)公安機關對申領和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每證20元的工本費,對遺失、損壞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每證40元的工本費。
(2)公安機關為居民辦理臨時身份證時,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
(三)居民申領、補領、掛失補領、損毀補領防偽居民身份證的收費標準仍按原規定執行(總價格[1995]873號)。根據2065438年4月12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發布的財稅[2018]37號文件,通知自2065 438+08年4月起停止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工本費。
9.異地辦理
2065438+2006年7月1,身份證全國異地辦理。有效期屆滿,補領居民身份證需20元,補領破損或遺失的居民身份證需40元。
我們應該盡快掛失我們的身份證,任何不法分子冒用身份證做出的違規行為都與我們無關。這個時候誰冒用身份證誰負責。所以壹定要記得及時補辦身份證。辦理身份證的流程在法律上也有明確規定。畢竟,身份證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文件。